招标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
金额
29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检测(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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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NB-ZJBX-231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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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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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检测(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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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本项目东、南临 迪普五金厂区,西靠丽园南路,北临官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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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259㎡,总建筑面积约3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00㎡, 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监视居住用房、办案用房、后勤和其他辅助用房等,以及道路、绿化、电气、给排水、燃气等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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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2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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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市政海绵工程检测,包括专家评审以及出具符合海绵办要求的检测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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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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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符合行业验收标准并通过宁波市质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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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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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3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1700元 ,上限: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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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报价方式:直接报价,下限:11700元 至 上限13000元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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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2-11 09:52 至 2023-12-14 09:5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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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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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海绵检测评估相关资质,且可出具符合宁波市海绵办要求的相关报告。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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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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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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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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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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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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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舒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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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8928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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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城投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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