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汨罗市水利局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36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004-20220817-232
预算金额369.2万元
招标公司汨罗市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吴丹07305222855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春荣13337203510
中标公司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1.8万元
中标联系人赵维新0517-83714240
公告正文
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9月14日 汨罗市水利局的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2年09月13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2]0155号 代理机构名称: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3004-20220817-232 预算金额:3,692,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工程设计服务 / 2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工程设计服务 / 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报价 评标价 评分 推荐排名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3,618,000.00 3,618,000.00 92.4 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3,687,500.00 3,687,500.00 70.52 2 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3,654,800.00 3,654,800.00 50.45 3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3,618,0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维新
电话:0517-83714240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1980]号文件计取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36500 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主任评委 颜昌本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委 喻秀娥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委 吕飞娟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委 肖灿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戴进 自行选定 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胡春荣 电 话:13337203510 2、采购人 名 称:汨罗市水利局 地 址:汨罗市高泉北路27号 联系人:吴丹 电 话:07305222855 邮 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汨罗市国际广场1栋5036室 联系人:胡春荣 电 话:13337203510,0730-5243168 邮 编:410005 电子邮箱:QQ930942543
附件下载:
投标报价表.jpg投标报价表.jpg
现场监督情况记录表.jpg现场监督情况记录表.jpg
招标文件-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doc招标文件-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doc
开标记录表
标段名称:泪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1000100551)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 | 开标备注 |
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3654800.00 |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618000 | ||
3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3687500 |
开标时间:2022-09-1309:30:00
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督情况记录表
开标日期:2022年
项目名称 | 泊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
项目编号 | 采购计划编号:泪财采计[2022]-0155委托代理编号:ZYJS2022008 |
代理机构履职情况 | 公主公已 |
专家评委履职情况 | 久里会已 |
其他异常情况 |
填表人采购单位监督
招标编号:ZYJS2022008政府采购编号:汨财采计【2022】-0155号采购项目名称: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电子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岳阳政府采购
一、资格性审查关键信息2022年8月采购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汨罗市水利局
序号 | 审查情况 |
1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
2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3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4 | 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 |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6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
7 | 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6、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度为:2021年7、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报价评审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取值范围二、符合性审查
名称 | 审查情况 | ||
投标文件正规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 | ||
投标文件规范 | 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报价范围 | 报价范围无缺漏项、无备选方案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交货时间 | 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质量保证 | 质量保证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符合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即用文字说明或“★”号标注的重大条款)或投标文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中没有附任何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没有出现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废标情形 |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 ||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价格 | 15% |
2 | 技术 | 45% |
3 | 商务 | 40% |
4 | 其他 | / |
∑(1+2+3+4)=1 | 100%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的分计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的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5分 |
其他商务评审技术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 | 对项目的理解及技术方案 | 1、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清晰,了解程度深,技术方案合理,并完全满足规范和项目要求,计7-8分;2、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较清晰,了解程度一般,技术方案较合理,并基本满足规范和项目要求,计5-6分;3、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欠清晰,了解程度差,技术方案欠合理,并基本满足规范和项目要求,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8分 |
2 | 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 1、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措施合理,计7-8分。 2.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较准确,分析较透彻,措施较合理,计5-6分。 3.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欠准确,分析欠透彻,措施欠合理,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8分 |
3 | 工作周期和组织措施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完成本项目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及组织措施合理、科学、可行的,计7-8分。2. 根据投标人针对完成本项目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及组织措施欠合理、欠科学、欠可行的,计5-6分; 3. 根据投标人针对完成本项目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及组织措施有不合理、较难实施的,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8分 |
4 | 工作质量保障措施 |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控制措施具体详细的,计7-8分。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控制措施较具体详细的,计5-6分。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控制措施一般,欠具体详细的,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8分 |
5 | 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 |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合理、科学、可行的,计7-8分。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欠合理、欠科学、欠可行的,计5-6分。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有不合理、较难实施的,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8分 |
6 | 合理化建议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综合比较:建设性、可行性、合理性优的,计4-5分,建设性、可行性、合理性的一般的,计2-3分,建设性、可行性、合理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5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可研或初设或施工图阶段)业绩,每提供一个计2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或该服务项目发包人证明文件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 10分 |
2 | 人员实力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计5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的计2分。满分5分。2、其他主要人员中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测绘师的计1分,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提供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双面、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未提供的不计分。 | 9分 |
3 | 从业经历 | 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中有2人及以上:工作年限10年以上计3分,工作年限5-10年计2分,工作年限5年以下计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本项最高3分) | 3分 |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配备本项目的负责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可研或初设或施工图阶段)业绩,计5分。注:(1)人员业绩是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可研或初设或施工图阶段)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或该服务项目发包人证明文件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 5分 |
5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计1分,最高计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3分 |
6 | 公司奖项 | 投标人近5年取得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的每项计5分,最多计2项,最多得10分;投标人近5年取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的每项计2分,最多计2项,最多得4分,注:投标人最多2项奖项计分 | 10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关键信息1目录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伪造、篡改、虚假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将视为无效★号条款。★条款汇总
序号 | 条款内容 |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4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37第四章采购需求37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8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章投标邀请7
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2]-0155号项目名称: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一、采购项目信息受汨罗市水利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采购预算:3692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合同履行期限:60日联系电话:13337203510项目负责人:胡春荣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包详情:分包: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3692000.00 | 3692000.00 | 36500 |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 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05月至2022年0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22年05月至2022年0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购买招标文件。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3、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09:30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09:30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人授权向中标单位收取的服务费最高限价:36500元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六、疑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名称:汨罗市水利局2、采购人电话:13337203510联系人姓名:胡春荣1、采购项目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编:/联系电话:0730-5222855联系人:吴丹地址:汨罗市高泉北路27号
电子邮箱:1050344534@qq.com邮编:/联系电话:13337203510联系人:胡春荣地址:汨罗市国际广场1栋5036室名称: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称:/1、投标保证金八、其它补充事宜
财务电话:/财务部联系人:/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称:/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附页2-1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
第2.1款 | 招标人 | 名 称: 汨罗市水利局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 0730-5222855 |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春荣地 址:汨罗市国际广场1栋5036室电 话:13337203510 |
第2.6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第6.1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 不组织□ 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第6.2款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招标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 |
二、招标文件 | ||
第8.2款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 10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第7.4款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第9.2款 | 信息公告媒体 | 岳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yys)、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
第21.1款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三、投标文件 | ||
第14.1款 | 投标报价的规定 | 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及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含分包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第14.5款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3692000.00元 |
第16.4款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 |
第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缴纳方式: |
第21.1款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 |
第20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四、投标 | ||
2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 |
第24.1款 | 分包 | □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 和资质要求 等。√ 不允许分包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6.1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无 |
第26.2款 | 解密时长 | 30 分钟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31.2款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 得分相同的,按承诺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前三名。□ 随机抽取的方式。 |
七、合同签订 | ||
第34.1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中标金额的5%(银行保函)。 |
八、其他规定 | ||
第38.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6500元,评审费按实际支出由中标单位支付。 |
第39.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6、各投标单位不得在同一台电脑上报送投标文件,发现IP地址相同将接受财政相关处罚。7、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需提交3份纸质投标文件,并确保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
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岳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2-2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 | 黄颖 | 普惠金融部负责人 | 18873011060 |
光大银行岳阳分行 | 黄睿 | 13907303977 | |
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 | 艾慧平 | 建湘北路支行副行长 | 13907309202; 3069560 |
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 | 黄立军 | 公司业务部 | 18973061212 |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 | 谢平 | 财源支行副行长 | 13007306404 |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 | 张奎 | 13786098001 | |
浦发银行岳阳分行 | 王勇拓 | 18673070127 | |
邮储银行岳阳市分行 | 孙向红 | 13707307130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2.1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正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l)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2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6.1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保密
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7.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6.4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9.招标文件的获取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岳阳市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0.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9.3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计量单位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商务部分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13.投标文件的组成
七、服务说明技术部分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分项价格表
十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一、授权委托书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八、服务响应/偏离表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4.投标报价13.5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4.5招标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6.1投标人应当提交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投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投标文件的签署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四、投标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1.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1.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21.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21.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1.1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22.投标文件的递交21.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1.1.7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1.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4.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24.分包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5.串通投标行为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资格审查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岳阳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6.开标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7.2在资格审查时,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8.评标委员会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招标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招标人。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招标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3本章第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3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投标人询问及质疑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质疑事项;(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8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7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4)相关请求及主张。(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1招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4.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履约担保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36.政府采购政策八、其他规定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3)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截图)。
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9)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10)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2)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款 | 评标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3-1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
第5.8款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 | √ 得分相同的,按承诺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第5.9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 / 。(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第5.2款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
第5.2款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③两型产品: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商务/%。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后附页2-2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或向本章节附页申请“中标贷”。 |
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一、中标贷的特点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附页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登录入口:二、中标贷的操作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
三、业务咨询电话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伪造、篡改、虚假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因素及标准附页3-116673063296,陈工0730-2966626,张女士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
2.1.1资格评审 | 法人营业执照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 |||
2.1.1资格评审 | 投标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
2.1.1资格评审 | 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含社保证明)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
2.1.1资格评审 | 财务报告 | 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2.1.1资格评审 | 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
2.1.1资格评审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
2.1.1资格评审 | 特定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 |||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
2.1.2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正规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 | |||
2.1.2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规范 | 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2.1.2符合性评审 | 报价范围 | 报价范围无缺漏项、无备选方案 | |||
2.1.2符合性评审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2.1.2符合性评审 | 交货时间 | 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质量保证 | 质量保证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符合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即用文字说明或“★”号标注的重大条款)或投标文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中没有附任何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没有出现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废标情形 |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 ||||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条款号 | 评分点名册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2.2.1报价评审 | 投标报价 | 15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的分计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的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2.2技术评审 | 对项目的理解及技术方案 | 8 | 1、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清晰,了解程度深,技术方案合理,并完全满足规范和项目要求,计7-8分;2、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较清晰,了解程度一般,技术方案较合理,并基本满足规范和项目要求,计5-6分;3、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欠清晰,了解程度差,技术方案欠合理,并基本满足规范和项目要求,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
2.2.2技术评审 | 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 8 | 1、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措施合理,计7-8分。 2.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较准确,分析较透彻,措施较合理,计5-6分。 3.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欠准确,分析欠透彻,措施欠合理,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
2.2.2技术评审 | 工作周期和组织措施 | 8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完成本项目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及组织措施合理、科学、可行的,计7-8分。2. 根据投标人针对完成本项目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及组织措施欠合理、欠科学、欠可行的,计5-6分; 3. 根据投标人针对完成本项目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及组织措施有不合理、较难实施的,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
2.2.2技术评审 | 工作质量保障措施 | 8 |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控制措施具体详细的,计7-8分。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控制措施较具体详细的,计5-6分。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控制措施一般,欠具体详细的,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
2.2.2技术评审 | 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 | 8 |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合理、科学、可行的,计7-8分。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欠合理、欠科学、欠可行的,计5-6分。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有不合理、较难实施的,计2-3分。4.未提供的不计分。 | ||
2.2.2技术评审 | 合理化建议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综合比较:建设性、可行性、合理性优的,计4-5分,建设性、可行性、合理性的一般的,计2-3分,建设性、可行性、合理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
2.2.3商务评审 | 类似业绩 | 10 | 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可研或初设或施工图阶段)业绩,每提供一个计2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或该服务项目发包人证明文件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 ||
2.2.3商务评审 | 人员实力 | 9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计5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的计2分。满分5分。2、其他主要人员中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测绘师的计1分,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提供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双面、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未提供的不计分。 | ||
2.2.3商务评审 | 从业经历 | 3 | 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工作年限10年以上计3分,工作年限5-10年计2分,工作年限5年以下计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本项最高3分) | ||
2.2.3商务评审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5 | 拟配备本项目的负责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可研或初设或施工图阶段)业绩,计5分。注:(1)人员业绩是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可研或初设或施工图阶段)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或该服务项目发包人证明文件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 ||
2.2.3商务评审 | 企业实力 | 3 |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计1分,最高计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
2.2.3商务评审 | 公司奖项 | 10 | 投标人近5年取得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的每项计5分,最多计2项,最多得10分;投标人近5年取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的每项计2分,最多计2项,最多得4分,注:投标人最多2项奖项计分 |
2.评标程序1.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正文
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澄清有关问题
5.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5.5评标总得分(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评标报告复核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编写评标报告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2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停止评标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第四章采购需求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60天内完成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立项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概预算、图集和技施设计编制工作) |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定。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60天内完成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立项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概预算、图集和技施设计编制工作)。二、项目背景与工程内容: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2]4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市申报向兰灌区作为储备项目,设计灌溉面积13.48万亩,工程总投资15918万元。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主要有为: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立项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概预算、图集及技施设计编制和工程项目咨询评估工作。一、项目名称: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第二节技术要求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六、验收要求4、具体服务方案及标准以合同为准。3、项目完成后,成交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2、工程施工过程中,供应商必须成立现场设代组织,提供相应的现场服务。1、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设计各项编制规程要求且技术审查合格。五、服务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3、竞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2、合同中分阶段明确可研、初设、技施各阶段前期工作费用。1、本项目采用中标总价签订合同。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泊罗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工程预算审查意见书
预字[2022]0349号
项目名称 | 泪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控制价 | 泪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控制价 | 泪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控制价 | 泪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控制价 | 泪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控制价 | ||
送审造价(元) | 4,775,400.00 | 4,775,400.00 | 核减造价(元) | 1,083,400.00 | 1,083,400.00 | ||
审定造价(元) | 3.692,000.00 | 3.692,000.00 | 大写 | 叁佰陆拾玖万贰仟元整 | 叁佰陆拾玖万贰仟元整 | ||
建设单位 | 泪罗市水利局 | 泪罗市水利局 | 泪罗市水利局 | 泪罗市水利局 | 泪罗市水利局 | ||
评审中心意见:2.6%确定为369.2万元。 |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为1.42亿元,前期工作费用控制价根据泊罗市水利局会议纪要按2财政 | 建设单位意见:22 | 建设单位意见:22 | ||||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为1.42亿元,前期工作费用控制价根据泊罗市水利局会议纪要按2财政 | 市级领导批示: | 市级领导批示: | |||||
初审 | 初审 | 电 | 泪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2年07月25日 | ||||
复核 | 复核 | 力 | 力 | 泪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2年07月25日 | |||
审定 | 审定 | 泪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2年07月25日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政府采购编号: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项目名称:(2)采购方式:(1)采购组织形式:1.项目管理信息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5.履约验收方式: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付款:签订合同时协定。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60天内完成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立项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概预算、图集和技施设计编制工作)。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招标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合同当事人1.定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
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伴随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
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24.合同生效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合同未尽事项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
商务部分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章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汨罗市水利局 |
第五章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五章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60天内完成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立项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概预算、图集和技施设计编制工作)。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
第五章第9.2(3) 项 | 响应时间 | 90天 |
第五章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签订合同时协定 |
第五章第14.2(6) 项 | 伴随服务 | 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五章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仲裁 |
第五章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分项价格表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八、服务响应/偏离表七、服务说明技术部分
采购项目名称: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岳阳政府采购十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一、授权委托书
一、投标函年月日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
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商务部分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招标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代理机构):
七、服务说明技术部分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分项价格表
十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一、授权委托书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八、服务响应/偏离表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二、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可研阶段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初级阶段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技施阶段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服务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招标编号:三、商务响应/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投标总价为合同期限内的所有费用。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第14.1款的要求报价。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响应/偏离 | 说明 |
附页4-1备注: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6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_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页4-2日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页4-3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2、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提供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本项目不适用)附页4-4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福利、监狱) | 商标名称 | |
小型、微型 | ||||||||
小计 | ||||||||
福利 | ||||||||
小计 | ||||||||
监狱 | ||||||||
小计 |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6.2款或者第36.3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或证书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本章《附6-6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中提供相应数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附页4-5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策功能加分或价格扣除。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附页4-6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格式自拟六、服务说明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政府采购编号:招标编号:七、服务响应/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响应/偏离 | 说明 |
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岳阳政府采购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日期:年月_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招标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页9-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页9-1投标人资格声明(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填写须知十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声明附页11-1附页9-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页9-5其他说明附页9-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9-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致(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1)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页11-2
6.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4.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11-4备注: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页11-37.其它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成员名称(盖单位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页11-6格式自定。其他说明附页11-5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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