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176]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公共服务水电维修会议服务环境保洁服务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餐饮服务疫情期间防控措施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巡查服务24小时门卫值班防火办公秩序制度建设内部培训队伍训练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计划总结工程维护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电脑日常办公软件日常管理设备设施维护布置迎送礼仪科学食谱供电系统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照明灯具日常养护维修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室外排水管透气管疏通水封设备楼顶天沟房屋地面墙台面吊顶楼梯通风道办公家具空调风口公共卫生间洁具供排水设备物业服务餐具取样盒消防设施清洁垃圾桶消毒项目经理会务接待帮厨烟灰缸审判法庭梯级倾倒手纸篓绿化及绿植养护服务清洁剂物品工具房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一般性维修清洁服务化粪池公共绿地公共区域配备设备保洁设备休息室文化活动
金额
41.3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JHZB-2022-29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176]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176]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doc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jpe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eg 中标供应商二次报价.pdf 中标供应商二次报价.pdf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安优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27号E阳国际四层10401号 | 413,200.00元 |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类(西安优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公共服务 | 414000 | 院内食堂管理,清理保洁,安全保卫,水电维修,会议服务等 | 详见磋商文件 | 一年 | 合格,达到现行质量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413,200.00 |
刘平厚、符媛、周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依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 0.619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176]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文卫路285号
联系方式:13991276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1509号
联系方式:1809206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瑞旭
电话:18092060827
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2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176]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176]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doc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jpe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eg 中标供应商二次报价.pdf 中标供应商二次报价.pdf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176]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中标(成
交)明细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176]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XJHZB-2022-29))
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优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4132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优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品目名称名称 | 标的名标的名称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服务要求求 | 服务服务时间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量计量单位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公共服务 | 414000 | 院内食堂管理,清理保洁,安全保卫,水电维修,会议服务等 | 详见磋商文件 | 一年 | 合格,达到现行质量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1.00 | 项 | 413,200.00413,200.00 |
-第1页-
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竞争性磋商文件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JHZB-2022-29
第五章合同格式与主要条款35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29第三章评审办法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
2、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SXJHZB-2022-29一、项目基本情况: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5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2114:30:00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5、采购需求: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项;采购预算:414000.00元;项目概况: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环境保洁服务、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服务、绿化及绿植养护服务、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会议服务、工程维护及设施设备管理维护、餐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物业管理服务。4、最高限价:414000.00元3、预算金额:414000.00元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时段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售价:免费提供方式:现场购买/邮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509号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00:00至12:00:00:00,下午14:00: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509号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07-2114:30:00
2、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86918903联系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文卫路285号联系人:陈磊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509号名称: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传真:/电话:029-89562678/18092060827项目联系人:白工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序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信息 | |
1 | 采购人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5 | 最高限价 | ¥414000.00元凡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
6 | 采购内容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环境保洁服务、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服务、绿化及绿植养护服务、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会议服务、工程维护及设施设备管理维护、餐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7 | 行业划型标准 |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 | |
8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9 | 服务周期 | 一年 | |
10 |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11 | 资格证明文件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时段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 |
12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否 | |
13 | 磋商有效期 | 从磋商截止之日起计90日历天 | |
14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 | |
1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 | |
16 | 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 | 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在封面、文本中和封袋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 |
17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 | |
17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版:1份1)格式要求:提供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PDF格式文件,且盖章、签字处必须扫描并清晰可辨;word版磋商响应文件。2)电子版表面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信息; 3)载体要求:U盘4)电子版单独密封、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资格证明文件:1分1)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 |
18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不退回。 | |
19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间:2022年07月21日下午14时30分整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509号会议室。 | |
20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07月21日下午14时30分整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509号会议室。 | |
21 | 磋商次数 | 本项目共进行 1 轮磋商。 | |
22 | 成交候选人公示 | 公示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
23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 磋商小组推荐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 |
2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25 |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调整 |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进行支付,即磋商报价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 |
26 | 代理服务费缴纳及账户信息 | 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 |
26 | 代理服务费缴纳及账户信息 | 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祥村支行账号:2701 0240 0120 1000 0219 88备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SXJHZB-2022-29”代理服务费。 | |
27 | 温馨提示 | 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27 | 温馨提示 | 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 |
28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 ||
29 | 疫情期间防控措施 | 1、供应商只需拟派1人参与本项目磋商会议;2、供应商拟派人员必须注册西安市“一码通”且为绿码;3、供应商拟派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不得超过37.3℃;4、参与磋商会议的人员均需携带口罩等防护措施。 |
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名词解释1.2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供应商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1、适用范围
3、合格供应商2.7“服务”系指供应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2.6“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产品、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包装、工具、使用说明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和材料。2.5“工程”系指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做的建设、辅助工程等建设工程。2.4“供应商”系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磋商竞争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2.3“磋商小组”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3.6如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必须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1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
3.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6.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3.6.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6.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3.6.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
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4.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设备(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4、知识产权3.7.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供应商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结果随同评审资料一并保存。如供应商出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依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规定如下:
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费用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4.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语言文字
(5)合同主要条款;(4)采购内容及要求;(3)评审办法;(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9.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1、答疑会或现场考察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不足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3、磋商有效期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12、磋商保证金11.2答疑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5、磋商报价14.2供应商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4.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1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15.6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5.5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15.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3投标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必须包括: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人工费(工资、社保、福利等)、节假日加班费、员工培训费、办公经费、员工食宿费、清洁材料、工具、劳保及人身意外保险费、设备设施维护费、企业法定利润、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中,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要求。15.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投标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磋商范围、内容及要求填报总价,磋商报价需提供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用预算总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等。15.1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作为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6.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磋商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6.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5.8首次报价不予公开,(若磋商评审小组认定报价超出预算,应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标处理)。磋商评审小组分别与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给各磋商供应商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其价格不予公开公布。第二次报价作为最终评定的依据。15.7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备选投标方案16.8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制作、密封。16.7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6.6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响应过程中供应商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作为相关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专用章)。16.5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6.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1)正本/副本、电子版、资格证明文件;18.2密封包装袋封皮上均应注明:18.1供应商应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密封,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包装。1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注四、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及撤回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18.3要求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贴封条密封,封口及封条应粘贴牢固,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日期:(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4)供应商:(盖章)(3)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
19.4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9.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少于3个,采购人将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更采购方式或择日重新组织采购;19.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接收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19.1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1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拒收18.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权被拒绝。
20.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9.4.4供应商名称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填写的文件领取登记表中名称不相符的。19.4.3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19.4.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19.4.1逾期送达的;
21.1根据本项目特点,参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五、磋商与评审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20.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1.3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2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按照规定获取评审劳务报酬的权利;(3)按照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权利;(2)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独立评审权;(1)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1.4.1权利:21.4磋商小组的权利与义务及监管制度:
(4)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磋商小组在评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主动出具身份证明,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1.4.2义务及监管制度:(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1.1.1会议准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等相关人员签到。21.1磋商会议22、磋商程序(7)磋商小组遵从《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5)参加由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
22.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2磋商21.1.5会议结束: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磋商会结束。21.1.4开启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21.1.3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21.1.2宣读纪律:磋商时间到,宣布磋商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成交23.评审办法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章。22.3.2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22.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3最后报价22.2.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4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成交结果。24.3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24.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4、成交程序
26.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签订合同七、合同授予2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25.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成交通知书》。25、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8、履约验收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27、履约担保26.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3)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符合(财库〔2015〕124号)的情况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9.1磋商会议开始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其他情况八、其他
3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0、纪律和监督29.3只有1家时,采购人将依法报请本级财政部门批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2连续两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因符合磋商要求供应商不足3家,经请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
31质疑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0.3对磋商小组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31.5质疑函的接收31.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32.投诉31.6质疑的提出与答复,执行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4)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509号;(3)联系电话:18092060827白工;(2)联系部门: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书面形式;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2.2投诉人应当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起投诉的日期。(5)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32.3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提供虚假材料;(1)捏造事实;32.6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2.4投诉的提出和处理,执行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一、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并依次排序。第三章评审办法33.2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不单独计入报价。33.1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交纳。33、代理服务费
(3)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供应商资质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1)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3、经过对供应商及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本章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9)磋商响应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响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服务周期、付款、验收、售后服务等项),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8)服务技术指标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7)无磋商技术方案或磋商技术方案不符合要求;(6)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5)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磋商响应文件(含纸质版及电子版)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盖章、签字的;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1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3)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12)供应商在境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11)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10)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供应商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
3、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以下原则修正: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正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
(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对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四、评审价格的确定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表,提交最后报价表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轮次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磋商(7)磋商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
1.5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1.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1.3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1.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磋商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认证证书的不给予计分。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2%);2.2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6%);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情况:2、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价计算规则:1.6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磋商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六、评审结果3、综合评分法详见本章附表三。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代理机构提示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合理时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磋商小组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件二:符合性审查内容附件一:资格性审查内容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2、磋商小组成员评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时,该磋商小组成员的该项评分作废,不计入汇总;计算采用插入法,各种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有关情况待磋商小组确定后,再行评定。1、磋商小组各评委独立评分,汇总全体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赋分,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1 |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时段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均为必备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出现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单独密封递交。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1 |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签字、盖章有效,字迹是否清晰可辨,编写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包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
2 | 报价 | 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首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3)报价货币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 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4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符合要求(包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
5 | 备选方案 | 不得递交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
6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7 | 磋商响应内容 | 实质性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服务/商务条款、条件和规格要求,并且提供了支持文件,没有重大偏离; |
8 | 合同条款 | 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 |
9 | 附加条件 | 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磋商”的情形。 |
2、物业服务内容:(1)环境保洁服务(2)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服务(3)绿化及绿植养护服务(4)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5)会议服务(6)工程维护及设施设备管理维护(7)餐饮服务;1、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概况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附件三:综合评审内容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磋商报价 | 10分 | |
磋商报价 | 0~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评审价)×10%×100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参照本章节评审办法)注:1、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为某磋商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为无效报价。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技术部分 | 75分 | |
服务方案 | 0~45 | 总体管理方案: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②各类服务管理工作目标③提升项目服务质量标准的服务承诺等)。[11-15分]方案能够把握项目重点难点,管理责任清晰,方案完整、质量标准,且有可操作性、及可行性;[6-10分)管理责任较为清晰,方案较为完整、具有质量标准,且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可行性;[0-5分)管理责任欠缺清晰,方案内容笼统,描述简单,可行性不强,需要优化后才能满足项目需要。 |
服务方案 | 0~45 | 管理及维护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不同维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环境保洁服务;(2)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服务;(3)绿化及绿植养护服务;(4)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5)会议服务;(6)工程维护及设施设备管理维护;(7)餐饮服务[11-15分]完整描述七项方案,各项方案规范完善、科学有效;有明确的工作标准;[6-10分)未完整描述七项方案,各项方案科学有效;有明确的工作标准;[0-5分)未完整描述七项方案,方案制定笼统、可行性一般。 |
服务方案 | 0~45 | 应急预案:服务商针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突发应急预案措施,针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殊雨雪天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重大工作日的卫生检查与临检事件等紧急突发事件、大型活动或临时性活动配合方案等。[11-15分]方案考量全面、针对性强,规范性强、可操作性强;[6-10分)方案较为详细、规范性较好、可操作性较好;[0-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无本项方案。 |
服务保证 | 0~30 | 员工管理方案:对薪酬待遇、员工考核、奖惩、激励管理办法、人员岗位配置、项目组人员组成情况、培训计划、人员着装及仪容仪表要求、人员疫情防控等方案。[11-15分]相关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能有效保证及提升员工工作素质,以保证服务质量;[6-10分)相关制度较为健全、具有一定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好,能较好的保证及提升员工工作素质,以保证服务质量;[0-5分)相关制度笼统,可操作性一般,或无本项方案的。 |
服务保证 | 0~30 | 物资装备及耗材配置:拟投入物业工具、消耗材料、装备、用具分列完整详细合理,耗材种类齐全、数量充足且环保,规格档次满足使用要求并提供耗材品牌等相关说明材料。[11-15分]配置非常合理、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6-10分)配置较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0-5分)配置合理性一般、难以满足项目要求,或无本项方案。 |
商务部分 | 15分 | |
类似业绩 | 0~10 | 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
合同主要条款 | 0~5 | 根据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物业管理费用、物业服务内容及范围、服务管理标准、管理期限等合同主要条款要求响应情况;0~5分。 |
1、办公楼内外环境保洁,办公楼内环境包括大厅、走廊、会议室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服务内容:高陵检察院楼梯、大厅、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等所有公共部位、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等。(一)环境清洁二、服务内容4、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服务期:一年;
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办公楼(区)“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养护管理等。服务标准: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三)绿化及绿植养护服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消毒。(二)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3、其它临时性服务。2、垃圾清运;
(五)会议服务报刊杂志信件等送达服务。工作时间内的巡查服务;1、24小时门卫值班;负责管理机关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防人身伤害,维护管理区域内正常的办公秩序,以及为达到上述目标必须开展的制度建设、内部培训、队伍训练、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计划总结等管理性、辅助性工作:(四)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
(六)工程维护及设施设备管理维护4、会使用电脑及日常办公软件。3、能按照各类会议、接待要求,迅速、准确无误地对会场进行安排、布置。2、熟悉会议室、接待室及办公、活动场所常用的设备、用具的使用。1、了解各类会议正确的座位安排和环境布置等。做好机关会议室的日常管理、设备设施维护、清洁、布置、会前、会期、会后服务,及迎送、接待、礼仪等。
1、服务商合理安排机关员工餐、制定科学食谱。采购人全程监管;(七)餐饮服务3、对办公楼内所有供电系统电器设备、电线电缆、及照明灯具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2、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楼顶天沟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清理。1、办公楼(区)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办公家具等的日常养护维修。公共区域照明、空调及公共卫生间洁具、供排水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及维修。
2、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必须思想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熟悉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1、成交服务商必须依法合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个人档案(个人信息及培训档案),并向采购人报备;(一)人员管理要求三、人员要求3、餐厨垃圾清倒至指定区域。2、餐饮区内公共区域的通道、地面、楼梯、墙壁、走廊、玻璃、餐具、取样盒、消防设施等的清洁、保洁、消毒工作;
2、安全性: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审核、检查,并周密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确保办公楼安全。1、保密性: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通过严格审核和培训,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和保密教育工作的培训。(一)总体要求四、服务要求(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岗位名称 | 人员资质要求 | 岗位数量 | |
项目经理 | 具有一定管理和应急经验,普通话流利,应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有同类物业项目管理6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备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 1 | |
会务接待 | 具有2年以上的客服从业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形象气质良好、仪表端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35周岁 | 1 | |
保洁 | 办公保洁工作经验,吃苦耐劳;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2 | |
工程维护 | 日常设施设备维修,电工必须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日常水电维修维护技术水平,年龄在18-50周岁; | 1 | |
安保和秩序维护 | 持有“保安员证”,有安保服务工作经验,吃苦耐劳;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3 | |
餐饮 | 厨师 | 持有“国家职业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有一定的厨房管理能力。从业经验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具备当地菜(小吃)、陕北菜(小吃)、川菜等特色风味厨艺。 | 1 |
餐饮 | 帮厨 | 持有“健康证”;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1 |
合计 | 10 |
3、具体保洁要求2、保洁时间为7:00-19:00。服务商应制定保洁清扫计划,保持建筑内外环境整洁,消灭卫生管理死角,给人以清新、舒适的感觉。1、保洁范围:采购人所属物业的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公共通道、设备、设施的保洁;广场、道路等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办公室、活动室、会议室及卫生间的卫生保洁。(二)卫生保洁服务要求3、规范化和标准化服务: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进行规范服务。配备的会议、工程、协防、保洁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统一着装,普通话标准,做到举止大方,谈吐文雅,服务标准规范。
区域 | 项目及内容 | 要求 | 标准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办公室地面 | 每天清洁一次,不断巡回 | 无纸屑、烟蒂、杂物、果壳、无死角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各类灯具、指示牌 | 每日至少一次 | 清洁、无灰尘和蜘蛛网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各类不锈钢材料 | 每日至少一次 | 清洁、光亮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各类不锈钢材料上光 | 每月至少二次 | 保持光亮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清洁垃圾桶、消防设备及烟灰缸 | 不断巡回 | 无污迹、无满溢、无异味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公共区域内座椅 | 每日至少二次 | 整齐、清洁、无灰尘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空调风口 | 每日至少二次 | 无积灰、无蜘蛛网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道路 | 每天清扫一次,不断巡回 | 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积水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广场设施 | 不断巡回 | 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 |
建筑物外公共区域 | 审判法庭 | 每天两次 | 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 |
梯级 | 每天两次 | 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 | |
建筑物内公共区域 | 厕位、小便池内 | 不断巡回 | 不留污物、尿碱、消毒 |
建筑物内公共区域 | 厕位、小便池周围 | 不断巡回 | 无异味、无污迹 |
建筑物内公共区域 | 拖擦地面、擦洗面盆 | 不断巡回 | 无积水、无污迹 |
建筑物内公共区域 | 窗、门、墙壁四周 | 每日至少一次 | 无灰尘、无蜘蛛网 |
建筑物内公共区域 | 倾倒手纸篓、垃圾桶 | 不断巡回 | 无污迹、无满溢、无异味 |
(2)修剪:修剪要求每月一次。剪下的树叶及时清除,保持整形的几何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1)除草:每月一次,杂草要连根拔起,并把杂草等清理出去。2、养护要求:1、绿化养护范围:具体负责采购人所有绿化养护。绿化所需工具由中标服务商负责,绿化养护所需水电、杀虫剂、化肥等由采购人负责,苗木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三)绿化及绿植养护服务要求4、成交服务商要为服务现场配备日常保洁工具及日用品,如大小扫把、大小地拖扫、垃圾铲、抹布、小地铲、钢丝球、玻璃刮、垃圾袋、洗衣粉、洗洁剂、洁厕精、樟脑丸、玻璃水、不锈钢保洁剂等。洗手间的日常消耗品如纸球、洗手液,厕纸等由采购人供应。
4、交接班:有详细完整的交接班记录;3、服务时间:协防24小时值班看守;2、保证工作时间做到出入有登记,来访有电话,处事有节奏;1、服务范围包括日常门岗值勤,安全防范、巡查,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包括广场、通道、停车场、建筑物等;(四)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要求(3)病虫防治一年二次。6月底至7月中旬进行。行道树要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一般的树种,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其他寄生性植物及病害防治对象应及时清除。草坪锈病,灌木都应及时检查及时防治。喷洒药剂时做到均匀细致。事后要检查,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株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在1%以下。
10、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9、负责按时分发报纸、信件,对挂号信、快递、包裹单要逐件登记并交收件人签收;8、应急响应:接到火警、警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采购人领导与警方,协助采取有关措施;7、消防巡查:消防箱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6、夜间:工作人员下班后关闭大门,对办公室门窗及楼道窗户关闭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灯;5、值班室、大门口清洁:保持值班室、大门口环境整洁、有序;
4、按照采购人对会议、接待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3、做好各类会议的接待、服务、清理、保密工作。2、依据会议的要求,做好会议室的装点和布置工作。1、按照对会议室的使用要求,及时进行室内的卫生清洁保洁工作,保证各项会议的正常召开。(五)会议服务要求11、工作纪律:协防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4、维修人员每周2至3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有巡检记录。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随时投入使用。2、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1、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有运行记录;有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挂牌标识。(六)工程设备维修养护服务要求5、特殊会议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跟会,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10、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上门服务应文明礼貌,并做到工完料清场净。8、定期检查、保养给排水管道。7、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6、为了节约用电,大楼灯光按规定时间开关。5、实行8小时报修值班制度,紧急维修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一天之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对投诉处理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
五、商务要求(2)午餐:周一、五面条(要求扯面、干拌面、炸酱面等);周二、四米饭(菜品不低于3种两荤两素,一汤);周三陕西小吃。由服务商自行安排,采购人审核。(1)早餐:(要求菜品不低于2种,稀饭不少于1种,主食应多样变化)。2、餐饮标准:1、餐厨场地、设备、厨具餐具,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提供,物业公司应节约使用。餐厅劳务服务、食材费及耗材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餐饮服务由物业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七)餐饮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书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第五章合同格式与主要条款(二)服务费按月结算或者按季度结算。服务费已包含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人工费(工资、社保、福利等)、节假日加班费、员工培训费、办公经费、员工食宿费、清洁材料、工具、劳保及人身意外保险费、设备设施维护费、企业法定利润、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中,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要求。(一)服务期:一年,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2、起始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一年服务评价,在乙方没有相关重大过失并且其服务评价达标基础上,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延期服务合同,具体续签服务的年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最多可续签两年。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起始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合同期限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本合同为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的合同,服务包含环境保洁服务、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服务、绿化及绿植养护服务、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会议服务、工程维护及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及餐饮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第四条服务人员上岗标准务要求、质量标准、考核评分细则等;国家及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3、供应商不得将其服务项目以任何形式分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2、验收(检查)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1、服务要求:磋商文件规定、《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标准》及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第三条服务内容
1、服务费标准第五条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4、甲方需保证乙方人员服务不超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范围,如超出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范围,则甲方需根据现场范围、乙方成本等额外支付相关费用。3、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需初中以上学历,年龄符合学校要求。2、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并与乙方签订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需处于有效期内。1、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均具备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思想作风正派。安保、水电等岗位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2.2服务费包含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人工费(工资、社保、福利等)、节假日加班费、员工培训费、办公经费、员工食宿费、清洁材料、工具、劳保及人身意外保险费、设备设施维护费、企业法定利润、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中,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要求2.1.2按季度结算的,甲方每个季度末结清本季度费用,年底结算付清。2.1.1按月结算的,甲方应于每月度结束后及时将上一月度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两个工作日内无反馈意见,甲方将按程序履行付款手续。每月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与甲方确认上月服务评估实际支付金额后,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服务费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应立即申请款项后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2.1服务费按月结算或者按季度结算。最终结算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按最终协商结果确定。2、付款方式根据项目采购《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每年(大写):,(小写)¥:元,该合同价为固定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甲方保留因服务不达标以及影响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进行处罚性扣款的权利。
3、材料物品:除维修物料外,乙方进行服务所必需的材料、清洁剂、物品、工具和设备由乙方负责配备。2、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一般性维修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配件费用。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清洁服务。第六条乙方承担的费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未通过甲方考核评分,甲方按得分比例扣除相应费用。3、费用扣除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栏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七条知识产权7、本合同未列明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以磋商文件为准。6、化粪池清掏费由乙方承担。5、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公共区域的绿植布置费用由乙方承担。4、配备设备:乙方负责提供履行管理服务所需的保洁设备及工具。
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管理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对违规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或辞退。3、对乙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合理部分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乙方服务和质量的不合格项,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必要时进行处罚的权利。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2、甲方负责无偿提供乙方在本项目进行服务工作所需要的电、水、工作人员休息室、工具房。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工作。8、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物业服务费用。7、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工作现场中与其他单位或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6、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对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5、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若因此处理不妥而发生服务人员不良行为,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监督,并能够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4、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服务人员若发现甲方项目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发生在本物业及所属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灾害事件、有不良影响事件等,乙方有义务及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协助甲方维护现场形象。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其服务方案中的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项目所属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1、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2、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1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迎检,参观,接待等工作,做好相关服务支撑工作。10、乙方当值班服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由于失职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内改变、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合同期结束后,乙方应将甲方所配设备、物品等如数交回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自然损坏除外),乙方应予以负责并照价赔偿。8.乙方对自有人员的劳动保护及安全负有全部的责任,甲方与乙方人员无直接用工关系。7、乙方应负责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并可为其购买相应的意外保险,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发生人身伤害(亡)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18、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零星维修及小修内容。1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乙方配备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16、乙方应按磋商文件上要求足额配置本项目服务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长久性,人员要相对固定。项目负责人员调整,要提前征求甲方意见。15、本合同执行期间和终止时,乙方应按学校要求移交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等。14、甲方向建筑、装修工程、设备供货单位及水电、消防、暖气工程施工单位支付质保金前,及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设备质量及使用情况的意见。13、当甲方装修或施工时,及时向外来施工单位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及相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4、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如因乙方服务人员不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指派乙方服务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的,由此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赔偿责任。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解除合同。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保证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10、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赔付;9、本协议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应结清乙方所有服务费及清退押金后,通知乙方具体撤离日期,乙方应于具体撤离之日撤出甲方场所并积极配合甲方的交接工作。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不允许采取包括阻扰破坏正常教学办公秩序拒不搬离或不交接等办法,乙方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8、本协议终止后,在新的服务承包商接管本项目之前甲方若有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按本协议标准继续支付服务费用。7、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实施项目工作内容,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后,继续实施工作内容。6、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如甲方按合同时间收到发票后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1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乙方违约金。5、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结合相应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成交单位原则上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若需更换服务人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13、若成交单位的服务人员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将要求成交单位限时整改,若未及时整改扣除当月支付款项的20%。1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1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手续。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十四条:合同组成5、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应当用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并送达至合同尾部地址。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3、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作为合同执行的主体,有义务及时完全履行合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标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合同文件成交通知书
甲方: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 乙方: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代理人: | 代理人: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邮箱: | 邮箱: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磋商响应文件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JHZB-2022-29【正(副)本】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日期:年月日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盖章)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本授权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SXJHZB-2022-29)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单位均予承认并负全部责任。致: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附:1、授权委托人信息:
致: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磋商响应函日期:年月供应商:(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4、我方已仔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同意和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3、如果我方成交,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方磋商报价人民币:¥(大写:元)。该报价一次报死,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我方全面研究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SXJHZB-2022-29)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盖章)8、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7、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自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我们完全理解最低磋商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5、磋商后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开户银行:电子邮件:传真: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2、“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注:1、本表价格应按磋商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四、首次磋商报价表日期:账号:
项目名称 | 磋商报价(人民币:元) | 服务周期(年) | 备注 |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小写 | ¥ |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大写 |
五、分项报价表(样表)日期:年月日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盖章)3、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磋商响应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磋商报价 | 小写: 大写:单位:元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时段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六、资格证明文件备注:本表“磋商报价”金额应与“首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磋商报价”一致;
注:后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原件)。(8)、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原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盖章)我公司(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2、我公司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1、我公司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磋商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磋商事宜,在此郑重声明:致: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
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3、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我单位保证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承诺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致: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声明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日期:年月日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盖章)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注:1.本表只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指标响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
(四)应急预案。(三)管理及维护方案。(二)总体管理方案。(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及“评审办法”的相关技术要求编制磋商方案说明书,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八、磋商方案说明书
九、拟派项目团队及人员情况(八)其它(七)类似业绩;(六)物资装备及耗材配置;(五)员工管理方案
1、服务主管 | |||||||||
姓名 | 年龄 | 资格 | 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当前分工 | |||
2、其他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当前分工 | |||
备注 | 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 |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一、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宜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电话:邮编: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供应商:(盖章)
附件4:监狱企业证明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十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年月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1:附件5:脱贫攻坚证明文件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2: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
磋商产品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应提供隶属于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的证明文件。脱贫攻坚证明文件附件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附件4:
供应商为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应提供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证明文件。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十二、其他证明材料
第一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
察院的(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西安优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85人,营业
收入为78.58万元,资产总额为26.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务
有
金观有限政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
年3
月21日
期:
第580页共584页
610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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