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2-02-15704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667.7万元(其中包含121人的工资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管理费)
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采购内容:
(1)投标人负责全权接收采购人食堂121名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与121名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负责的服务内容包括如下事宜:
1)代采购人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每月按采购人确定的实际工资费用、人数和每个人的工资标准,按采购人确定的时间足额向每个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雇主险、福利及其他费用等。此部分费用暂按121人12个月计算为658.4306万元,投标人应按此价格进入投标报价,为不可竞争费用,采购人最终按每月实际人数和实际金额支付给中标人,再由中标人发放给每个劳务派遣人员。
2)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管理,包括但不局限于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雇主险等一切事宜的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关系维护,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处理劳务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等一切劳务管理事宜,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此部分费用投标人暂按121人12个月进行报价,报出每人每个月的劳务管理服务费价格(单价:元/每人、每月),此部分价格为可竞争费用,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最终按每月实际人数进行结算。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代采购人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658.4306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管理费(单价:元/每人、每月)×12月×121人。此投标报价不允许大于667.7万元。
(3)其余条款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方式:由于疫情期间,经办人可将以下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qh87051086@163.com)。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一开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才华
地址:长春市人民广场
联系方式:0431-8890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联系方式:0431-89694976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闯
电 话:0431-89694976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公安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8907337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人民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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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969497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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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公安局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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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667.7 |
最高限价(万元) |
667.7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1.项目编号:JM-2022-02-15704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667.7万元(其中包含121人的工资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管理费) 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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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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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05-19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由于疫情期间,经办人可将以下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qh87051086@163.com)。(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200 |
公告期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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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6-08 13:30 |
开标时间 |
2022-06-08 13:30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一开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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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王闯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9694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