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报征批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72022000047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3541782624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7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72022000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报征批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报征批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编号:N5101172022000047)现将磋商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磋商邀请中第五条“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原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磋商。”

现更正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磋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二、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第六条“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原为“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现更正为1.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sczfcg.com)、成都信用”网站 (www.cdcredit.gov.cn)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 录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中未列明本项目所属行业,现在磋商须知中明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原为“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8、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为“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⑤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之一。{注:①可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及三表一注)②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也可提供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2011号以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注:①承诺函适用于新成立(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的法人或组织、存在困难的投标人,如在评审时不能明确界定,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②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2011号以后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凭证或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注:①承诺函适用于新成立(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的法人或组织、存在困难的投标人,如在评审时不能明确界定,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9)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⑤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之一。{注:①可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及三表一注)②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也可提供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2011号以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注:①承诺函适用于新成立(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的法人或组织、存在困难的投标人,如在评审时不能明确界定,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②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2011号以后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凭证或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注:①承诺函适用于新成立(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的法人或组织、存在困难的投标人,如在评审时不能明确界定,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9)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更正为:20225240000分至2022531235959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2671000分,磋商文件的内容以最新上传的更正文件为准,各供应商请知悉。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524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号:51011722210200000741[2022]00056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10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东大街347号

联系方式:028-87865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晋沙路6层1幢1层22号

联系方式:13541782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41782624

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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