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呼吸阀 泄压人孔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方案大型贮罐配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1211-4807-04251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江燕青025-864861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青岛炼化呼吸阀 泄压人孔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方案大型贮罐配件(招标编号:NWZ241211-4807-04251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型贮罐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补强圈、人孔及配件 1.000
2 大型贮罐配件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对于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仅接受制造商/生产商投标,在国外制造的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每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一体式阻火呼吸阀在大型储罐上至少2家、运行时间不少于3年的合格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证明文件、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确保提供的阻火呼吸阀工作稳定,阻火呼吸阀的阻火器位于呼吸阀外侧(大气侧),外侧(大气侧)带防雨罩和防虫网;阻火盘采用金属波纹板式;呼吸阀和紧急泄压人孔均采用防飞脱设计,并能够自动回座。提供呼吸阀和泄压人孔产品结构图及说明。 (3)投标人提供的一体阻火呼吸阀须取得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标准符合性实验测试认证或德国防爆研究院(IBExU)、德国国家物理研究所(PTB)等机构颁发的ATEX型式试验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试验证书且证书必须完全覆盖本次招标的所有规格,同时试验证书和实际供货制造商名称必须一致。 (4)投标人提供的阻火呼吸阀、紧急泄压人孔按照ISO28300/API2000和SY/T 0511.1的要求整体进行泄漏量试验。阻火呼吸阀在设定压力的75%的条件下、紧急泄压人孔在设定压力的85%的条件下,测试泄漏量应同时满足下列a)、b)条款中的要求。其中a)款中允许泄漏量取对应规格下最严格者,提供泄漏量测试设备的仪器型号和图片及泄漏量测试报告。最大允许泄漏量要求如下:规格尺寸≤DN150,最大允许泄漏量为0.014m³/h(执行API2000/ISO28300);规格尺寸在DN200~DN400,最大允许泄漏量为0.142m³/h(执行API2000/ISO28300);规格尺寸>400,最大允许泄漏量为0.4m³/h(执行SY/T 0511.1)。b)呼吸阀的泄漏检测值应低于2000µmol/mol。 (5)投标人提供的呼吸阀按照ISO28300/API2000在0.9倍设计压力环境下,泄漏量不超过0.0017m³/h(DN150)、0.003m³/h(200mm≤DN≤400mm)。提供泄漏量测试设备的型号和图片及泄漏量测试报告。 (6)阻火呼吸阀全启超压为定压10%,超压10%时必须达到额定最大排放量,呼吸阀回座压力不低于定压的85%,紧急泄压人孔回座压力不低于定压的90%,提供相关有效技术证明文件。应根据API2000标准要求整体进行实际流量测试,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流量压力实测曲线图及检测设备的型号和图片。 (7)阻火呼吸阀出厂前须逐台按照ISO28300/API2000要求整体进行泄漏量试验。且达到呼吸阀在0.9倍设计压力环境下,泄漏量不超过0.0017m³/h(DN≤150)、0.003m³/h(200mm≤DN≤400mm)。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1日21时55分 2024年12月15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江燕青。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新版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4)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标为电子标,操作流程见网站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或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6)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7)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8)费用支付问题请询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95388转5。 (9)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1)保证金递交说明: (A)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B)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C) 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13)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B)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C)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4)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姜岳宏 联系人: 江燕青

电   话: 0532-86915870 电   话: 0258648617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jyh.qd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jiangyq@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1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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