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雄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本级)雄县2024年春尺蠖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HB2024033270010017
二、项目名称: 雄县2024年春尺蠖防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和谦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定州市庞村镇南陶邱
四、基本情况
“雄县2024年春尺蠖防治项目”A包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4月2日发布中标公告。2024年4月6日,河北和谦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月11日,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做出质疑答复。2024年4月15日,河北和谦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4月19日正式受理。
本机关受理后,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经核查:#basic#雄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_#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_#河北沐阳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_#石家庄汇吉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_@_@雄县雄昝路35号#_#天津市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现代产业区新华产业园A25-B-1586 #_#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88号汇君城E区13-2-1804室#_#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道石清路88号枫悦园二号楼一单元713室#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相关供应商#_#相关供应商#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一:中标供应商河北沐阳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并未缴纳社保,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二:投标供应商石家庄汇吉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并未缴纳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财采投[202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二、项目名称: 雄县2024年春尺蠖防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和谦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定州市庞村镇南陶邱
四、基本情况
“雄县2024年春尺蠖防治项目”A包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4月2日发布中标公告。2024年4月6日,河北和谦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月11日,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做出质疑答复。2024年4月15日,河北和谦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4月19日正式受理。
本机关受理后,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经核查:#basic#雄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_#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_#河北沐阳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_#石家庄汇吉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_@_@雄县雄昝路35号#_#天津市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现代产业区新华产业园A25-B-1586 #_#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88号汇君城E区13-2-1804室#_#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道石清路88号枫悦园二号楼一单元713室#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相关供应商#_#相关供应商#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一:中标供应商河北沐阳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并未缴纳社保,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二:投标供应商石家庄汇吉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并未缴纳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财采投[202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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