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第三批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施工
金额
2674.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130800202300743
预算金额2674.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瑞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悦0311-852323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30074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10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11-17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1-2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11-2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第三批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具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3】11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 围交政发【2023】154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上级补助资金和申请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2规模:(1)水泥混凝土路面3.5米宽,共5.701公里/14条,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5米。(2)水泥混凝土路面5米宽,共0.972公里/ 2条,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6.5米。(3)沥青混凝土路面5米宽,共18.109公里/7条,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6.5米。(4)新建桥梁277.46米/14座(其中独立桥13座,线内桥1座)。
2.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4招标范围:2023年第三批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载明。
2.5最高投标限价:26749919.11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改造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下载、保证金和答疑)
4.1招标文件下载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9时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
4.2投标保证金
金额: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15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并在开具后在保证金缴纳界面绑定保函。投标人应将保函清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并对保函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用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开标截止之日起90天
★备注:投标前投标人需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4.3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内容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的公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8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
5.3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南路939号
联系人:郝瑞东
电 话:0314-7526610
招标代理: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1815
联系人:乔悦
联系电话:0311-85232360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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