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23 年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及海西州德令哈县 500MW 委托定制加工单晶 P-PERC 半片双面双玻组件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 2023 年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及海西州德令哈县 500MW 委托定制加工单晶 P-PERC 半片双面双玻组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标段一:海南基地共和县 100 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 28 公里。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 35°59′14.83″ ,东经 100°16′54.59″ ,海拔高程约为 2950~3100m , G214 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18.06km2 ,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
标段二:本项目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园区西侧,距德令哈市约 25km ;场址区地貌为山前冲洪积台地,北高南底,整体地形平缓开阔。光伏电站容量 1000MW ,占地面积约 17.50km2 ,中心坐标为北纬 37°24′10.75″ ,东经 97°5′22.83″ ,德小高速从场址南侧约 2.6km 处经过,交通便利。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标段 |
委托定制加工光伏组件类型 |
光伏组件转换效率 |
功率( Wp ) |
衰减要求 |
定制加工量( MWp ) |
标段一 |
144 片单晶 P-PERC ( 182mm )半片双面组件 (545Wp) |
21.1% |
545Wp |
晶硅组件衰减率首年不高于 2% ,后续每年不高于 0.45% , 30 年内不高于 15.05% 。 |
200 |
标段二 |
144 片单晶 P-PERC ( 182mm )半片双面组件 (545Wp) |
21.1% |
545Wp |
晶硅组件衰减率首年不高于 2% ,后续每年不高于 0.45% , 30 年内不高于 15.05% 。 |
300 |
注: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产能及标段交货期的规定,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1.2.2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 1 )交货期:供货期为收到备料款后 60 日内完成全部供货,组件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可根据以下暂定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标段 |
委托定制加工光伏组件类型 |
暂定供货量( MW ) |
|
2023 年 5 月 30 日前 |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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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144 片单晶 P-PERC ( 182mm )半片双面组件 (545Wp) |
100MW |
100MW |
标段二 |
144 片单晶 P-PERC ( 182mm )半片双面组件 (545Wp) |
150MW |
150MW |
( 2 )交货地点及方式:
标段一:青海省海南基地共和县 100 万千瓦光伏项目所在地,车板交货;
标段二:青海省海西德令哈 220 万千瓦多能互补标段一期光伏项目所在地,车板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国家电投集团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池组件设备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供货能力
投标人月供货能力不低于 200MW/ 月(以功率 545 瓦组件作为参考,日供货能力为 13110 块 / 天 , 每月按照 28 天生产日测算),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串焊机、 EL 检测设备、 MES 设备等)。
1.4.4 资质认证
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通过 144 半片 PERC 182 双面双玻组件的产品认证,须有 144 半片 PERC 182 双面双玻产品的 CGC 、 CQC 、 TUV 或 PCCC 认证。
1.4.5 其他
投标人应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名录内企业。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一年内,具有 300MW 及以上的单晶 P 型 PERC 电池组件供货业绩(可多份业绩合计)(附合同或订单证明材料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发售时间: 2023 年 4 月 6 日 ~2023 年 4 月 12 日
1.7.2 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8 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 2 )
1.7.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北京时间 9:30 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8 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产品认证证书、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8 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 2 )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 0971-6322926
电子邮箱: 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 810008
1.10.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 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 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