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酰亚胺浆料和薄膜以及挠性覆铜板项目防水材料采购招标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述:
1.1.1 工程名称:聚酰亚胺浆料和薄膜以及挠性覆铜板项目
1.1.2 建设单位:青岛达亿星高端新材料有限公司
1.1.3 建设地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兴大道以西,子信路以北
1.1.4 建筑面积:15071.96㎡
1.1.5 工程类别:
1.2 招标项目内容:
2. 招标人
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对聚酰亚胺浆料和薄膜以及挠性覆铜板项目所需的防水材料 进行招标选定。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具体经办人负责组织本次招标工作,并组织招标委员会进行标书评定等。
3. 资金结付和供货周期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结算方式为以下几类:承兑、汇票、支票、网银等。
3.2 本项目供货周期为180天,供货日期的及时性将作为考察投标人的一个条件。
3.3 货款具体支付时间作为招标的商务条件之一。甲方在收货地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外观和包装等方面验收无误,乙方应开具合同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投标人银行账户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变更。
3.4 付款方式:见报价清单。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相关责任由供方承担。
3.5 供方需向需方出具合格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内容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种类及税率。每次付款时,供方须向需方按产值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应保证发票真实合法,需方对发票的接受不代表免除供方对发票的保证责任,如果需方因供方发票原因遭受税务处罚或其他经济损失,所有损失除由供方承担外,另向需方承担约定金额(合同中另行规定)的违约金。
3.6 结算方式:电汇、支票或承兑汇票
4. 投标单位资格
4.1 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才能参与本项下的投标。
4.3 满足《招标邀请书》及前述要求。
4.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
4.5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部门认可发放的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备案证并能提供检验报告。
5. 投标费用:
5.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必须通过网银)。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发布后 15个工作日内归还(不计利息,提供财务收据后进行退款流程办理)。
公司名:青岛佳泰和工贸有限公司
税号:91370211MAC0TAPR4L
地址电话: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湾路1600号1栋705室 0532-86115788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37150199780600006654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必须通过公司网银,公对公账户)的履约保证金。
5.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招标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招标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
(5)投标人虚假投标、参与陪标或组织陪标的;
(6)其他违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