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冀东油田2023-2025年度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生产辅助服务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冀东油田2023-2025年度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生产辅助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3-2025年度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生产辅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单位批准,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冀油瑞丰化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冀东油田油区(不包括西部)。
项目概况:对指定的钻井与试油投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钻井液及进行不落地接收并用罐车拉运至G76泥浆站,全程不散落,满足环保要求;并对验收合格的固化土进行回填和倒运,并做好该区域的防渗、防尘措施。
招标范围、内容:①单井废弃钻井液接收工作:按招标人要求进行现场泥浆罐的防渗铺设、吊装及废弃钻井液的不落地接收。②废弃钻井液回收处理站拉运工作:将废弃钻井液使用泥浆泵等不落地装车方式(或吸污车),将废弃钻井液装入罐车。罐车拉运至废弃钻井液回收处理站,且沿途禁止有散落情况。③固化土堆场与回填的区域的建设与防渗铺设工作。④固化土倒运工作:将该项目产生的合格固化土倒运至固化土堆场堆放或回填区域回填,并做好该区域的防尘措施。
2.2 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3本项目估算金额:500万元万元/年,不含税。
2.4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资质证书: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范围应包括普通货运。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2)认证体系要求: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的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生产辅助服务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2021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①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提供其在泥浆拉运、道路运输或与钻井相关的环保项目的甲方评价证明,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同时具有井控、硫化氢、HSE培训合格证。
2)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提供其在泥浆拉运、道路运输或与钻井相关的环保项目的甲方评价证明,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同时具有井控、硫化氢、HSE培训合格证。
3)驾驶员15名,应持有公安部门颁发对应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资格证。
4)吊装指挥人员1名,具有吊装指挥证。
5)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吊装指挥人员均为本企业在岗职工,提供能够明确体现其个人信息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6)投标人可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日内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和HSE培训证。
3.7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1)投入的设备设施应满足同时开钻的6部钻井正常生产的需求,包括10方吸污车3台、25吨汽车吊2台、带盖渣土专用倒运车2台、11米平板半挂车2台,220型挖掘机3台、25方泥浆罐车3台(或能够达到相同运力与环保要求的其他型号的罐车)。(要求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提供车辆照片、合格有效的行驶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合同或发票;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7.5kw螺杆泵12个;热熔机2台(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2)其他要求:当钻井施工超过6部,乙方现有车辆和设备不满足生产需要,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72小时内准备相应的车辆和设备。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21:00:00时至2022年12月24日21: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6234。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含税),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30日 08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唐山冀油瑞丰化工公司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11A室
邮 编: /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
电 话:0315-876852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enxiaogang@petrochina.com.cn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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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冀东油田2023-2025年度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生产辅助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3-2025年度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生产辅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单位批准,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冀油瑞丰化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冀东油田油区(不包括西部)。
项目概况:对指定的钻井与试油投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钻井液及进行不落地接收并用罐车拉运至G76泥浆站,全程不散落,满足环保要求;并对验收合格的固化土进行回填和倒运,并做好该区域的防渗、防尘措施。
招标范围、内容:①单井废弃钻井液接收工作:按招标人要求进行现场泥浆罐的防渗铺设、吊装及废弃钻井液的不落地接收。②废弃钻井液回收处理站拉运工作:将废弃钻井液使用泥浆泵等不落地装车方式(或吸污车),将废弃钻井液装入罐车。罐车拉运至废弃钻井液回收处理站,且沿途禁止有散落情况。③固化土堆场与回填的区域的建设与防渗铺设工作。④固化土倒运工作:将该项目产生的合格固化土倒运至固化土堆场堆放或回填区域回填,并做好该区域的防尘措施。
2.2 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3本项目估算金额:500万元万元/年,不含税。
2.4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资质证书: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范围应包括普通货运。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2)认证体系要求: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的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生产辅助服务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2021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①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提供其在泥浆拉运、道路运输或与钻井相关的环保项目的甲方评价证明,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同时具有井控、硫化氢、HSE培训合格证。
2)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提供其在泥浆拉运、道路运输或与钻井相关的环保项目的甲方评价证明,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同时具有井控、硫化氢、HSE培训合格证。
3)驾驶员15名,应持有公安部门颁发对应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资格证。
4)吊装指挥人员1名,具有吊装指挥证。
5)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吊装指挥人员均为本企业在岗职工,提供能够明确体现其个人信息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6)投标人可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日内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和HSE培训证。
3.7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1)投入的设备设施应满足同时开钻的6部钻井正常生产的需求,包括10方吸污车3台、25吨汽车吊2台、带盖渣土专用倒运车2台、11米平板半挂车2台,220型挖掘机3台、25方泥浆罐车3台(或能够达到相同运力与环保要求的其他型号的罐车)。(要求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提供车辆照片、合格有效的行驶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合同或发票;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7.5kw螺杆泵12个;热熔机2台(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2)其他要求:当钻井施工超过6部,乙方现有车辆和设备不满足生产需要,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72小时内准备相应的车辆和设备。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21:00:00时至2022年12月24日21: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6234。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含税),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30日 08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唐山冀油瑞丰化工公司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11A室
邮 编: /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
电 话:0315-8768527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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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enxiaogang@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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