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湖遥感图斑问题点桥梁防洪影响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adl2023000424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代理联系人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代理单位: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预算金额:3500000
开标时间:
项目概况:河湖遥感图斑问题点桥梁防洪影响评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DL2023000424
2.项目名称:河湖遥感图斑问题点桥梁防洪影响评价项目
3.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3,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所属行业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河湖遥感图斑问题点桥梁防洪影响评价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未列明行业


6.项目背景:根据宝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第四次工作会议精神及《深圳市宝安区关于水利部2022年以来解译的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治工作方案》(深宝河长〔2023〕5号)要求,经与区水务局及区河长办核实沟通,宝安区河湖遥感图斑问题点桥梁共有31座需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工作,故开展宝安区河湖遥感图斑问题点桥梁防洪影响评价项目,对31座桥梁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形成防洪评价报告报水务部门审批。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防洪评价报告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且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ggzy.com/)。(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扫描件,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3个官网进行查询,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4日09:00:00至2023年1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3年11月04日09:00:00至2023年1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市政府采购业务窗口服务大厅;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1月15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只需要牵头方上传/解密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3年11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2023年11月15日14:00~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11月9日17: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11月12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ggzy.com/jyzk/details.html?contentId=1399199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
2.采购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755-27755329
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公路管理中心大楼
3.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工0755—25193582;冯工0755—25193591
传真:0755—2519359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77号(粤通办公楼四楼407室)
Email:819144532@qq.com
4.技术支持:0755-86500013,0755-86500023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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