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zb-hbtd-zb-2023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尼玛扎西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蒙女士150236517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那曲市嘉黎县林堤乡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嘉黎县林堤乡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ZB-HBTD-ZB-2023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嘉黎县林堤乡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西藏那曲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发改〔2023〕1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嘉黎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1号小康村亚尔琼村总建筑面积为1470.50平方米,新增硬化道路总面积2001平方米,新增住户院内硬化铺装总面积137.475平方米,新增住户院内新建阳光棚室内硬化面积554.13平方米,新增绿化总面积:10134.56平方米,新增太阳能路灯总个数39个,新建水井一座,新建取水点一栋,建筑面积为20.25平方米,新增市政光纤交接箱1个,每户改造拟建牛圈为蔬菜大棚,总改造面积867.00平方米(每户1座),每户新建高寒棚圈共计17户,每户新建阳光棚一座,新建总面积为554.13平方米,新建公厕一栋(旱厕),建设面积为 29.12 平方米。
2号小康村总建筑面积为1464.86平方米,新增住户院内硬化铺装总面积155.805平方米,新增住户院内新建阳光棚室内硬化面积548.49平方米,新增绿化总面积4340.09平方米,新增太阳能路灯总个数37个;新建水井一座,新建取水点一栋,建筑面积为20.25平方米,需新增市政光纤交接箱1个,新增弱点手孔井,每户改造拟建牛圈为蔬菜大棚,总改造面积867.00平方米(每户1座),新建高寒棚圈共计17户,每户新建阳光棚一座,新建总面积为548.49平方米,新建公厕一栋(旱厕)建设面积为29.12平方米,共设计蹲位10个,屋面改造户数为17户。
3号小康村总建筑面积为757.02平方米,新增住户院内硬化铺装总面积82.485平方米,新增住户院内新建阳光棚室内硬化面积277.77平方米,新增绿化总面积4516.58平方米,新增太阳能路灯总个数9个;新建水井一座,新建取水点一栋,建筑面积为20.25平方米,新增市政光纤交接箱1个,新增弱点手孔井,每户改造拟建牛圈为蔬菜大棚,总改造面积459.00平方米(每户1座),每户新建高寒棚圈一处,每户新建阳光棚一座,新建总面积为277.77平方米,屋面改造户数为9户。
6个点散户建设内容。点散户共计11户,分六个(散户位置详总图),5、6号散户分别新建公厕(旱厕)一栋,建筑面积为29.12平方米,六个点散户(11户)风貌统一改造总面积1675.30平方米,屋面防水工程增加彩钢坡屋面进行防水总面积1824.53平方米;其余散户21户,新建棚圈总建筑面积为3005.09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及设备等。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烟草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那曲市嘉黎县林堤乡; 
2.5建设工期:12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3 年  07  月  08 日。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24 日 上午 09 时 3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
7.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
7.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8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长兴都汇7栋二单元1503
联   系   人:蒙女士   
电   话:15023651796   
招 标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尼玛扎西
电   话:133 089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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