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环湖医院椎间孔镜手术系统项目(项目编号:X202208068)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202208068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健022-2822886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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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湖医院 椎间孔镜手术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X20220806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椎间孔镜手术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凯德mall B座7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202208068
项目名称:椎间孔镜手术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00 200 医用内窥镜 天津市环湖医院椎间孔镜手术系统,包括动力刨削系统1套、高频/射频主机1台、摄像光源系统1套、椎间孔镜镜头1支,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货,货到之日起7日内安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微企业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凯德mall B座711
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我单位邮箱sdjzzx188@163.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022-28228863、17627851197。注: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份(公对公转账), 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电汇信息:开户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银行;账号:1174414000000005910;(请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邮箱sdjzzx188@126.com)。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凯德mall B座7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
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59065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凯德mall B座711
联系方式:022-28228863、17627851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健、位艳杰,许伟
电话:022-28228863、1762785119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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