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保公司钢渣厂中间料场棚化项目之气膜结构工程招标公告(建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ngs2022-0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莫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772-283330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9
公告正文
环保公司钢渣厂中间料场棚化项目之气膜结构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保公司钢渣厂中间料场棚化项目之气膜结构工程(招标编号:JNGS2022-040),招标人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柳钢B区,项目位于钢渣厂东北部区域,其北面为环保公司破渣生产区域,西面为钢渣厂热闷渣、热泼渣生产线。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中间料场大棚为气承式膜结构,料场大棚平面尺寸长×宽=171m×108m,四周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3.0米高),基础为筏板,建筑总高度39.2米(气膜顶部)。棚内设两处车辆通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40厚砖墙围护,基础形式为独立柱基础,建筑总高度7.0米。建筑地面积18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833平方米。
2.3要求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指从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的第二天起到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包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招标范围包括:
(1)在钢渣厂中间料场土建基础上,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投标方负责对图中的屋面气膜结构工程(不含土建相关内容,详见技术要求)进行设计、采购、制作、施工总承包。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气膜结构及配套设施:膜材加工制作安装、钢缆系统、基础锚固系统、出入门系统、排风换气系统、电气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降尘系统、监控系统、监测系统、(气膜内压感应、温度感应、瓦斯浓度及粉尘感应、室外风压感应)等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含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图中道路、地坪、挡墙、外部道路照明、气膜棚照明、车辆通道及辅助用房土建、防撞墩、限高架、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等不在此次投标范围内。投标方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开展气膜结构深化设计,并符合发包人图纸中的布局、定位等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投料试车、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负责,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最终需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及功能考核值。
(3)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装卸、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电源取自发包人指定的配电房(即环保公司钢渣厂中间料场棚化项目新建的辅助用房),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外部管线平面布置图(JT2021014DQ01-10)”。
(5)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设备材料表(JT2021014DQ01-2)”、“辅助用房动力平面布置图(JT2021014DQ01-7)”中所涉及的低压配电柜、变频风机柜、工频风机柜、双电源切换柜、柴油发电机的供货与安装由投标人负责。
(6)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气膜棚送、排风及喷雾抑尘平面布置图及大样图、剖面图(JT2021014NT01-1)”中所涉及的离心风机(10台)、变频离心风机(2台)、排风阀(1360x660,4台)、泄压阀(1360x660,2台)、排风阀(∅350,膜棚顶,8台)、风管(12件)及其附件的设计、供货和安装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负责上述设备基础的施工(排风阀(∅350,膜棚顶,8台)除外),以及离心风机动力电缆的铺设(控制线缆及与控制系统相关的内容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其他设备的动力电缆、控制线缆的敷设安装。
(7)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气膜棚立面图、剖面图(JT2021014JZ01-4)”中所涉及的铝槽、钢索埋件(用于气膜锚固安装)及其他预埋件、密封件的设计、供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由发包人负责;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指导,并确认安装位置是否合格,以保证符合膜结构安装的要求。
(8)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气膜棚平面布置图(JT2021014JZ01-3)”、“工艺布置图(JT2021014GY01-1)”中所涉及的车辆通道门、通道检修门、人员进出门(旋转门)、安全门、离心风机等材料设备的深化设计、供货和安装由投标人负责,其土建基础由发包人负责;投标人需提供必要的埋件和详细的做法技术指导,并确认安装位置是否合格,以保证符合上述设备设施安装的要求。
(9)投标人负责将气膜结构的控制系统接入值班室内,与发包人液晶监视器相连接,并保证两套系统的顺利切换;投标人负责值班室内操作台(1台)、电脑(1台)、电脑椅子(2把)的设计、供货和安装。
(10)其他属气膜结构专用的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和安装。
(11)投标人须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充分考虑与上述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设施配套的管线的铺设安装,必要时须设置独立管架,如控制系统的线缆等。
(12)项目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柳钢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开展安全文明施工。
(13)工程施工用钢材、商砼指定使用柳钢自产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4)工程必须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电机、风机、水泵、照明等主要耗能设备要使用达到国家能耗等级1级的产品和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招标的祥细范围和边界划分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颁发的膜结构企业工程总承包壹级证书。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①施工业绩:在2017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项已竣工的单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气膜结构大棚施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②设计业绩:在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项单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气膜结构大棚设计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4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工作经验)。
3.4.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设计协调管理工作经验)。
3.4.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工程造价500万元(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EPC或气膜工程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意见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4.4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且不少于2人。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应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的执业资格)。
3.5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不限于以下情况: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享有专利的技术方案作为自己的技术方案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侵犯他人(公司)专利、图像版权、著作权等记录严禁参与投标活动,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最多只能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9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邮箱gxjngs@126.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柳州市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
银行账号:6171 7879 428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6楼602会议室(接收人:梁工;电话:0772-2833301 177766450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外层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 /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2592800
9.联系方式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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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保公司钢渣厂中间料场棚化项目之气膜结构工程(招标编号:JNGS2022-040),招标人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柳钢B区,项目位于钢渣厂东北部区域,其北面为环保公司破渣生产区域,西面为钢渣厂热闷渣、热泼渣生产线。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中间料场大棚为气承式膜结构,料场大棚平面尺寸长×宽=171m×108m,四周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3.0米高),基础为筏板,建筑总高度39.2米(气膜顶部)。棚内设两处车辆通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40厚砖墙围护,基础形式为独立柱基础,建筑总高度7.0米。建筑地面积18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833平方米。
2.3要求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指从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的第二天起到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包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招标范围包括:
(1)在钢渣厂中间料场土建基础上,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投标方负责对图中的屋面气膜结构工程(不含土建相关内容,详见技术要求)进行设计、采购、制作、施工总承包。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气膜结构及配套设施:膜材加工制作安装、钢缆系统、基础锚固系统、出入门系统、排风换气系统、电气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降尘系统、监控系统、监测系统、(气膜内压感应、温度感应、瓦斯浓度及粉尘感应、室外风压感应)等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含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图中道路、地坪、挡墙、外部道路照明、气膜棚照明、车辆通道及辅助用房土建、防撞墩、限高架、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等不在此次投标范围内。投标方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开展气膜结构深化设计,并符合发包人图纸中的布局、定位等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投料试车、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负责,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最终需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及功能考核值。
(3)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装卸、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电源取自发包人指定的配电房(即环保公司钢渣厂中间料场棚化项目新建的辅助用房),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外部管线平面布置图(JT2021014DQ01-10)”。
(5)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设备材料表(JT2021014DQ01-2)”、“辅助用房动力平面布置图(JT2021014DQ01-7)”中所涉及的低压配电柜、变频风机柜、工频风机柜、双电源切换柜、柴油发电机的供货与安装由投标人负责。
(6)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气膜棚送、排风及喷雾抑尘平面布置图及大样图、剖面图(JT2021014NT01-1)”中所涉及的离心风机(10台)、变频离心风机(2台)、排风阀(1360x660,4台)、泄压阀(1360x660,2台)、排风阀(∅350,膜棚顶,8台)、风管(12件)及其附件的设计、供货和安装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负责上述设备基础的施工(排风阀(∅350,膜棚顶,8台)除外),以及离心风机动力电缆的铺设(控制线缆及与控制系统相关的内容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其他设备的动力电缆、控制线缆的敷设安装。
(7)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气膜棚立面图、剖面图(JT2021014JZ01-4)”中所涉及的铝槽、钢索埋件(用于气膜锚固安装)及其他预埋件、密封件的设计、供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由发包人负责;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指导,并确认安装位置是否合格,以保证符合膜结构安装的要求。
(8)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气膜棚平面布置图(JT2021014JZ01-3)”、“工艺布置图(JT2021014GY01-1)”中所涉及的车辆通道门、通道检修门、人员进出门(旋转门)、安全门、离心风机等材料设备的深化设计、供货和安装由投标人负责,其土建基础由发包人负责;投标人需提供必要的埋件和详细的做法技术指导,并确认安装位置是否合格,以保证符合上述设备设施安装的要求。
(9)投标人负责将气膜结构的控制系统接入值班室内,与发包人液晶监视器相连接,并保证两套系统的顺利切换;投标人负责值班室内操作台(1台)、电脑(1台)、电脑椅子(2把)的设计、供货和安装。
(10)其他属气膜结构专用的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和安装。
(11)投标人须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充分考虑与上述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设施配套的管线的铺设安装,必要时须设置独立管架,如控制系统的线缆等。
(12)项目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柳钢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开展安全文明施工。
(13)工程施工用钢材、商砼指定使用柳钢自产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4)工程必须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电机、风机、水泵、照明等主要耗能设备要使用达到国家能耗等级1级的产品和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招标的祥细范围和边界划分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颁发的膜结构企业工程总承包壹级证书。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①施工业绩:在2017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项已竣工的单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气膜结构大棚施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②设计业绩:在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项单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气膜结构大棚设计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4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工作经验)。
3.4.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设计协调管理工作经验)。
3.4.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工程造价500万元(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EPC或气膜工程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意见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4.4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且不少于2人。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应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的执业资格)。
3.5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不限于以下情况: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享有专利的技术方案作为自己的技术方案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侵犯他人(公司)专利、图像版权、著作权等记录严禁参与投标活动,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最多只能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9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邮箱gxjngs@126.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柳州市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
银行账号:6171 7879 428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6楼602会议室(接收人:梁工;电话:0772-2833301 177766450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外层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 /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25928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 址:柳州市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
联系人:莫工 | 联系人:梁工 |
电 话:0772-2595957 | 电 话:0772-2833301 |
电子邮件:gxjngs@126.com |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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