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zb-gstf2023-0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焦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贵斌199139099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XZB-GSTF2023-014),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2.1 采购内容: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主要包括间接蒸发AHU空调机组、间接蒸发冷却冷水塔、10kV开关柜采购。
1.2.2 项目规模:1505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规定本项目划分标段,标段1:间接蒸发AHU空调机组、标段2:间接蒸发冷却冷水塔、标段3:10kV开关柜。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间接蒸发AHU空调机组最高投标限价为420万元人民币(含税);标段2:间接蒸发冷却冷水塔最高投标限价为310万元人民币(含税);标段3:10kV开关柜最高投标限价为775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以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将取消其资格。
2.2.6技术规范书中“★”项须全部点对点应答满足,不允许负偏离,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7投标人须提供本次工程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文件。(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 (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评价检测:/。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将本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投标单位授权本单位员工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WORD或EXCEL版可编辑的税务信息、标书费支付凭证(备注写明招标编号“TXZB-GSTF2023-014”)发送至1970933833@qq.com邮箱,且须在邮箱正文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审核通过后向各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提供材料错误或材料缺失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电汇方式支付,电汇请填写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按要求填写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账号:62106017301801005825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6日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包括文件WORD版、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加密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1970933833@qq.ccn);并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至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楼,接收人:何经理,电话:1991390999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以实际收到邮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积极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投标文件是否送达。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钉钉远程视频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41号
邮 编:731100
联 系 人:焦经理
电 话:17352122000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楼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何贵斌、李阳
电 话:19913909995
电子邮箱:1970933833@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621060173018010058253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9709338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5月15日
本招标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XZB-GSTF2023-014),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付期 |
1 | CP00978高压配电柜、CP01135新风空调一体机、161207冷却塔 |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 | / | / | 甘肃省庆阳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付 |
1.2.1 采购内容: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设备采购,主要包括间接蒸发AHU空调机组、间接蒸发冷却冷水塔、10kV开关柜采购。
1.2.2 项目规模:1505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规定本项目划分标段,标段1:间接蒸发AHU空调机组、标段2:间接蒸发冷却冷水塔、标段3:10kV开关柜。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间接蒸发AHU空调机组最高投标限价为420万元人民币(含税);标段2:间接蒸发冷却冷水塔最高投标限价为310万元人民币(含税);标段3:10kV开关柜最高投标限价为775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以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将取消其资格。
2.2.6技术规范书中“★”项须全部点对点应答满足,不允许负偏离,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7投标人须提供本次工程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文件。(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 (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评价检测:/。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将本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投标单位授权本单位员工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WORD或EXCEL版可编辑的税务信息、标书费支付凭证(备注写明招标编号“TXZB-GSTF2023-014”)发送至1970933833@qq.com邮箱,且须在邮箱正文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审核通过后向各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提供材料错误或材料缺失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电汇方式支付,电汇请填写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按要求填写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账号:62106017301801005825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6日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包括文件WORD版、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加密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1970933833@qq.ccn);并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至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楼,接收人:何经理,电话:1991390999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以实际收到邮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积极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投标文件是否送达。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钉钉远程视频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41号
邮 编:731100
联 系 人:焦经理
电 话:17352122000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楼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何贵斌、李阳
电 话:19913909995
电子邮箱:1970933833@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621060173018010058253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9709338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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