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茆镇生态田园项目一通道二通道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3-05-05 15: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
白茆镇生态田园项目一通道二通道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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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5GC2023SZ9515( 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300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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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白茆镇生态田园项目一通道二通道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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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5GC2023SZ95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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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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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郑传根18305650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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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21号1幢11层11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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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谢江波 13222433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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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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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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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东鸿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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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706597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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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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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61606976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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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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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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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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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鑫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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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706597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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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聂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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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51671837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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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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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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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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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启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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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706598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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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传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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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206412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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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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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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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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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中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安徽培伟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专业不符合要求 安徽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签字未按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条件 安徽湾北建设有限公司: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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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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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A1值:86;A2值:69;K值:0.20;C值:-1 参与基准值计算的单位:安徽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庆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智德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芜湖新?F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永兴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江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仁都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润晟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顺宝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湾池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精工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成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百业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浩垣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都宝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瑞思特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千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聚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玉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华美工程有限公司、芜湖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骏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泽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基准值:729616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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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