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肉、水产、蔬果类配送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年02月27日 17: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肉、水产、蔬果类配送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 17: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2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2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2787525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3314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2787525 | ||
附件: | |||
附件1 | 食堂肉、水产、蔬果类配送招标文件(2023022702).zip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XL20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肉、水产、蔬果类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更正涉及内容 | 原文 | 改为 |
采购包一其他商务需求中的★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购包总预算金额:¥652万元,合同期内如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重新启动招标流程。 2、本项目采用投报“结算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货物单价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为基准价,网上没有的个别品种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定价。 3、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投标,即认为该中标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中标后,中标结算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4、实际结算金额=市场零售价×结算折扣率。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结算折扣率An(注:An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An 的取值范围0<An≤100%),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XX.XX%)。(举例:零售价格为10元,投标人所报结算折扣率为90.00%,则实际结算金额=10×90.00%=9.00元)。 5、每周星期五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各类食材价格。 6、核价依据: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的日、月度价格监测数据下浮10%作为计费基准价,未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价格的食材,以采购人所在地周边农贸市场、商场以双方协商为准的食材价格为参考下浮10%作为计费基准价。 7、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8、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下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额向采购人提供所需食材。 | 1、本项目采购包总预算金额:¥652万元,合同期内如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重新启动招标流程。 2、本项目采用投报“结算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货物单价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价格监测数据下浮10%作为计费基准价,未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价格的食材,以采购人所在地周边农贸市场、商场以双方协商为准的食材价格为参考下浮10%作为计费基准价。 3、实际结算金额=食材价格×(1-10%)×结算折扣率。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结算折扣率An(注:An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An 的取值范围0<An≤100%),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XX.XX%)。(举例:食材价格为10元,下浮10%后的价格为:10×(1-10%)=9.00元;投标人所报结算折扣率为90.00%,则实际结算金额=9.00元×90.00%=8.10元)。 4、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投标,即认为该中标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中标后,中标结算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5、每周星期五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各类食材价格。 6、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7、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下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额向采购人提供所需食材。 |
采购包二其他商务需求中的★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购包总预算金额:¥441万元,合同期内如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重新启动招标流程。 2、本项目采用投报“结算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货物单价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为基准价,网上没有的个别品种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定价。 3、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投标,即认为该中标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中标后,中标结算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4、实际结算金额=市场零售价×结算折扣率。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结算折扣率An(注:An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An 的取值范围0<An≤100%),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XX.XX%)。(举例:零售价格为10元,投标人所报结算折扣率为90.00%,则实际结算金额=10×90.00%=9.00元)。 5、每周星期五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各类食材价格。 6、核价依据: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的日、月度价格监测数据下浮10%作为计费基准价,未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价格的食材,以采购人所在地周边农贸市场、商场以双方协商为准的食材价格为参考下浮10%作为计费基准价。 7、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8、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下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额向采购人提供所需食材。 | 1、本项目采购包总预算金额:¥441万元,合同期内如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重新启动招标流程。 2、本项目采用投报“结算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货物单价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价格监测数据下浮10%作为计费基准价,未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价格的食材,以采购人所在地周边农贸市场、商场以双方协商为准的食材价格为参考下浮10%作为计费基准价。 3、实际结算金额=食材价格×(1-10%)×结算折扣率。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结算折扣率An(注:An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An 的取值范围0<An≤100%),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XX.XX%)。(举例:食材价格为10元,下浮10%后的价格为:10×(1-10%)=9.00元;投标人所报结算折扣率为90.00%,则实际结算金额=9.00元×90.00%=8.10元)。 4、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投标,即认为该中标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中标后,中标结算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5、每周星期五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各类食材价格。 6、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7、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下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额向采购人提供所需食材。 |
采购包1技术部分货物来源保障 (8.0分)的评审标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描述、质量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1、投标人自有或合作养殖生产基地,得4分。(以投标人名义或者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文件或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 2、肉类来源证明材料、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证明材料、猪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其它生鲜类商品的合格证等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4分,缺少一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此项累计最高8分。自有基地须提供用地证明、租赁合同,合作基地须提供购销协作证明,各类证明书扫描件盖公章。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描述、质量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1、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的养殖生产基地,得4分。(以投标人名义或者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文件或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 2、肉类来源证明材料、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证明材料、猪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其它生鲜类商品的合格证等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4分,缺少一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此项累计最高8分。自有/租赁基地须提供用地证明、租赁合同,合作基地须提供购销协作证明,各类证明书扫描件盖公章。 |
采购包1商务部分责任保险 (6.0分)中的评审标准 | 根据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险的保额大小评分: 1亿(含)以上得6分; 1亿~5000万(不含)得4分; 5000万以下得0.5分。 注:须提供上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和发票扫描件。证明材料缺失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险的保额大小评分: (1)1亿元(含)以上得6分; (2)1亿元(不含)~5000万元(不含)得4分; (3)5000万元或以下得0.5分。 注:须提供上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和发票扫描件。证明材料缺失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各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纸质投标文件提前达到开标现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0757-83314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57-82787525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