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尖山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尖山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1年4月19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尖山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公司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尖山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际用地面积约1675m2,总建筑面积344.88m2,其中站房建筑面积为179.88m2,加油罩棚建筑面积为165m2。项目设3个双层地埋式储油罐位于加油站区中部,其中30m3的0#柴油罐1个,30m3的92#汽油罐1个,30m3的95#汽油罐1个,储油总容积为75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版)第3.03条的规定,本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项目设置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1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1台,配套设置了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可年销售汽油650t,柴油800t。项目实际投资4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4.6万元。

2020年9月,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尖山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9月2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0]27号”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尖山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竣工投产。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非甲烷总烃)。项目采用地埋式双层油罐,并设置了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可有效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排放量小。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并于北侧以及南侧建设了隔声围墙,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

4、固体废物

站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后期产生的油罐清洗和隔油池清掏产生的油泥等危险废物产生则交由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5、地下水防渗措施

加油站油罐区采用地埋式双层罐及防渗输油管线,可有效防治地下水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隔油沉淀池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因此,项目隔油沉淀池废水可用于站区绿化和洒水降尘,项目废水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设置了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3,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2020)的相关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西侧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方位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最近居民点居住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而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后期油罐清洗和隔油池清掏产生的油泥等危险废物则交由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尖山加油站迁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加强废水管理,严禁外排。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石油分公司

地址:咸丰县唐崖镇大石沟村5组杉堡树

联系人:何站长

联系电话:18086215306

附件:验收报告-尖山加油站.pdf验收报告-尖山加油站.pdf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咸丰石油分公司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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