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2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c20171102179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岩
标书截止时间2018/03/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宁省2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2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的采购公告

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受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委托,对辽宁省2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7110217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01 关淑梅、宋国超收录制作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8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策划影視栏目;或纪录片、专题片;或设计、制作广告等相关范围。(3)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03月28日15: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5号阳光财险大厦6楼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04月02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第二开标厅,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68号
项目联 人: 付老师
联系电话: 024-24564588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5号阳光财险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 刘岩
联系电话: 024-86903222-604
传 真: 024-86897222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沈阳市皇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账 号: 301256329675
邮箱地址: lnzs_ly@126.com
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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