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密山市教育系统26栋校舍加固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二次)
金额
181.8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gg2024-003
预算金额181.81万元
招标公司密山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GG202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山市教育系统26栋校舍加固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二次)已由密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密发改[2024]18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密山市教育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密山市教育系统26栋校舍加固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二次)
2.2建设地点:密山市
2.3建设规模:总共包含 20所学校 26 栋校舍。修缮加固部分包括单体外立面墙体、内立面墙体、门窗、散水以及结构加固等。其中包括:八五七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4650 m,密山市八五七学校中学部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4460 m;密山市八五五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4400 m;密山市八五五学校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4600 m:密山市八五一一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3000 m;密山市当壁镇中心学校少年官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1075m;密山市第八中学小学部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2085m;密山市第八中学中学部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2385 m;密山市第二中学小学部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3600 m;密山市第七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5250m;密山市第七中学实验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3277 m;密山市第三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4600 m;密山市第五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3290 m;密山市和平乡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2580 m;密山市黑台镇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3461 m;密山市蓝天幼儿园实验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1012 m;密山市连珠山镇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2580 m;密山市柳毛乡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2384 m;密山市裴德镇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3180 m;密山市实验小学西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6360 m;密山市实验中学东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2898 m:密山市实验中学实验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3682 m;密山市实验中学西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3039m;密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实验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1800 m,密山市兴凯湖学校综合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 5524 m;密山市杨木乡中学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3810m。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2.5最高投标现价:181.81万元(其中,预算编制服务费:26万元,项目设计服务费:155.81万元)。
2.6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预算编制及项目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
2.6.1预算编制服务:完成本项目20所学校26栋校舍加固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2.6.2项目设计服务:设计内容有结构加固和恢复修缮,恢复修缮部分为单体外立面墙体、内立面墙体、门窗、散水、室内地面等。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预算编制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设计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预算编制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以上人员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 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7-5212908
招 标 人:密山市教育局
地 址:密山市光复路288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会展家园28栋10号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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