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大众桑塔纳SVW71612CS车辆
项目简介: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为大众桑塔纳SVW71612CS车辆一台,不含车辆牌照转让,按现状和现有资料单项转让。详见下表:
车辆名称 | 品牌型号 | 出厂日期 | 评估时行驶里程 | 截至2022年11月15日行驶里程 | 评估价格(元) | 挂牌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大众桑塔纳 | SVW71612CS | 2013-12 | 117342 | 117527 | 31600 | 25280 | 10000 |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东莞深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其他有权决策文件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12月2日
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15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3.16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大众桑塔纳SVW71612CS车辆
挂牌价格(万元):2.528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自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车辆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不含车牌)。转让方及联交所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转让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全部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2、与车辆过户有关的政策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因受让方无法提供过户所需资料,或因车辆达不到环境标准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获得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否则,超过期限的,转让方有权对标的资产进行销户;
4、转让车辆自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对于该车辆的一切内部或者外部风险或者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车辆在变更登记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6、截至2022年11月15日,大众桑塔纳SVW71612CS车辆行驶里程详见车辆明细表。
7、参与竞买小汽车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由受让方自行咨询转入地政策,因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8、转让价款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9、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0、车辆变更登记产生的税、费等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1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向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12、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公开挂牌交易及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1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莞深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121号
法定代表人:袁群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4598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监管机构(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总办会决议通知单》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02365 付小姐 0755-83690822陈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32505928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