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镇蒿芝村石材加工场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镇蒿芝村石材加工场施工招标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人民政府以金华镇十四届第81次党委(扩大)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蒿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蒿芝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蒿芝村
2.2 项目规模:场地平整6000平方米;基础工程(钢筋砼独立基础);石材加工用房2200平方米;仓储仓库900平方米;调节水池100m3;消防系统一套;小型除尘系统20套;公共厕所2间;化粪池一座;配套的供水设施一套;配套的排水设施一套;新建场地硬化工程;电力工程(含高压和低压两个部分);其他配套的管理设施。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金华镇蒿芝村石材加工场施工招标
2.6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669788.3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5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州金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2304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其他(贵州金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2304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51-84710959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蒿芝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金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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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蒿芝村 | 地址: |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2304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陈志华 | 联系人: | 胡蝶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8164874669 | 手机号码: | 0851-8577193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慈桥支行 |
银行账号: | / | 银行账号: | 15280120540000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