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摸查第0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1899.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440607-04-01-536130
预算金额1899.75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0757-877326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志盛0757-863001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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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摸查 | ||
性质 | 澄清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607-04-01-5361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摸查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自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计划在西南和云东海街道新建DN160~DN1400排水管网约181.34公里,新建DN100排水立管85.30公里;完成城区管网的清淤、修复、错混接改造;完成排水单元、开放式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对左岸涌及樵北涌排口进行治理;对大棉涌沿线河道进行河道清淤整治;完成樵北涌和大塱涡涌流域范围内污染源、排水设施摸查及财经大学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改造、设备更新。 | ||||||||||||||||
招标内容 | 项目编号:A02-440607-2024-0001-01 项目名称: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摸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10第1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内容。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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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其中各阶段的服务周期计划如下: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出具摸查成果文件; 2.摸查成果文件递交后60个日历天内出具摸查成果报告。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8997531.8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③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级)资质(专业范围须具有工程测量); (2)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或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是指:市政、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环境、环境工程、结构、机电工程等专业】。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佛山市环卫和园林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项目)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人员中选取。(适用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本招标 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9-23 23: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7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7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评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17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三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葵逢路东1号之一第二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7-877857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志盛、李俊英 | 联系电话 | 0757-86300101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
发布责任人 | 卢志盛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工程编号:A02-440607-2024-0001-01。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4.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5.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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