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4-sc-083
预算金额54.5万元
招标公司省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029-8726506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军超1779169019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CZB-2024-SC-083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总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 综合评分法 545,000.00元 82.3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总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类(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建设方案 总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内容:在一期的基础之上深化完善刑事案件业务协同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深度梳理,实现刑事案件网上协同办理,案件、文书、人员、卷宗、涉案财物、音视频证据目录信息等各类办案信息均能从网上流通,本期建设覆盖20项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具体服务内容包含协同办案服务系统、流程编排引擎、统一消息平台、统一运维平台、API网关、统一认证、网络安全体系、大数据基础平台、流程节点数据汇聚服务、数据资源建设以及一期应用系统数据迁移及信创适配等方案设计编写工作。 检察院分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内容:以检察办案为中心,坚持检察为民,强化基础建设,强化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的信息可信共享和协同办案,构建协同高效的检察能力体系,把握好开放和参与、治理与协同、便捷与安全等问题,持续增强检察工作效能。按照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1+1+4”架构,即一个政法云,一个总平台,四个分平台(公安分平台、检察院分平台、法院分平台、司法分平台),做好统筹规划设计,解决技术壁垒、数据孤岛等问题,高质量建设陕西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提升陕西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全面深化陕西检察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 总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需求,在项目基础资料上编制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2.参加各设计阶段的方案评审并根据客户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调整;3.实施阶段的设计交底,设计变更配合,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阶段技术相关问题;4.协助提供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服务;5.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方案构建、系统集成和系统对接等方面的需求设计;6.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省数据与政务服务局组织的项目验收和整改工作,出具意见;7.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 检察院分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需求,在项目基础资料上编制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 2.参加各设计阶段的方案评审并根据客户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调整; 3.实施阶段的设计交底,设计变更配合,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阶段技术相关问题; 4.协助提供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服务; 5.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方案构建、系统集成和系统对接等方面的需求设计; 6.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省数据与政务服务局组织的项目验收和整改工作,出具意见; 7.协助建设单位关部门的审计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服务完毕。 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总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交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结算: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总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套。设计文件应包含:软件主要功能;工程量清单概算;设计图纸包括但不仅限于:总体架构图、网络拓扑图、部署架构图、数据架构图等;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检察院分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交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结算: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检察院分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套。设计文件应包含:实施方案;项目投资概算书。 54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宗源王建宋铭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总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0.2781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1号

联系方式:029-87265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7791690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军超

电话:1779169019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价明细附件.pdf
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241009002)-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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