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兴县生态能源先锋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14155.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55.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735-55207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兴县生态能源先锋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生态能源先锋项目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备〔2024〕132号-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兴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兴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县生态能源先锋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永兴县。

2.3建设规模:主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52.51MW,安装在永兴县园区屋顶,利用屋顶面积为258536.00㎡。购置和安装光伏列阵工程(包括光伏列阵安装、逆变及变配电工程等);防雷接地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及火灾报警工程、安全及防护工程、监控系统、光缆及电缆和屋顶修缮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永兴县生态能源先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工期365日历天,招标控制价为:壹亿肆仟壹佰伍拾伍万捌仟捌佰元整(¥:141558800.00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þ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2)联合体成员中只需要一家符合上述资质等级要求即可。(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7月30日起(9:00-12:00、15:00-18: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担保

5.1þ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9:30分;
地点为:永兴县永兴大道49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þ(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永兴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永兴县永兴大道49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35-552079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6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35-2282118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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