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nj230195-01fg
预算金额152.4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檀佩佩188051699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编号: BNJ230195-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城市桥梁水下基础及河床冲刷消险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3]7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645.3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645.36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对和平桥等35座城市桥梁(详见附件1)的水下结构进行维修加固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对墩柱及盖梁混凝土破损进行缺陷处理,对桥墩涂层脱落重新进行防护涂装修复,加固桥墩及水下桩基等。具体方案待审批后确定。以上桥梁最大长度2770米,最大单跨80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52.46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289.11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完成城市桥梁水下基础及河床冲刷消险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7-07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5246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8分)
6.2.1投标人业绩:2019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计费额或建安费或工程概算24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维修或加固或改造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如时间、金额)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费计费额或建安费或工程概算、项目类型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对桥梁所处的交通环境以及周边施工条件充分理解,并结合项目前期检测结果提出合理的总体设计理念。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对墩柱及盖梁混凝土破损进行缺陷处理设计方案:病害分析详实,处治方案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相关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设计内容完整合理,从多角度阐述。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桥墩涂层脱落重新进行防护涂装修复设计方案:充分考虑桥墩涂层脱落现状及交通环境特点,方案切实可行、内容完整合理。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加固桥墩设计方案:充分考虑桥墩现状及交通环境特点,方案切实可行、内容完整合理。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加固水下桩基设计方案:充分考虑水下桩基现状及交通环境特点,方案切实可行、内容完整合理。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招标项目设计进度保障措施: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服务措施: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质量控制: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5)成本控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路桥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10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10分)
6.4.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4.3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4.4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证书为注册造价师)资格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设计工作的桥梁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得2分/个,获得省级奖项的得1分/个,获得省辖市级奖项的得0.5分/个,限评2个项目。(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国家级奖项仅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省辖市级奖项以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辖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满分4分)
评标办法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组长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6月16日17时16分到 2023年6月26日17时1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含)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8.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8.5、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H1座8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明月 联  系  人:檀佩佩
        电       话:02583110119 电       话:18805169918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bb4b7282-2a6f-42d7-9399-70eb278d1826&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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