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7180021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
招标联系人李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海君0515-8383966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071800219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
招标条件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0718001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2.2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裕中村十组2.3设计内容:展陈设计、展陈布置深化、布展总体规划、流线组织、内容单元的功能区域空间落实、空间总体风格设计、展项方案设计等,以上各专业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服务招标控制价10万元。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均须达到施工图深度,招标人不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均由本项目设计单位负责,并确保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2.5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或论证,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供全套服务项目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件。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以上时间不包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2.8招标内容为: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包含评审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为完成工程立项及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自投标截止当月(不含)向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本次中标和未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18时00分00秒送至或邮寄至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联系人:邹海君;联系电话:0515-83839668、13921826080)获取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6.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 联 系 人: 李刚联系电话:15195168310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联 系 人:邹海君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1392182608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裕中村十组
联系人:
李刚
电话:
151951683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高新区五一路5号
联系人:
邹海君
电话:
13921826080
电子邮件:
751448861@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
招标条件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0718001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公告 |
范围 |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8-09 15:30 |
开标地点 |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2.2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裕中村十组2.3设计内容:展陈设计、展陈布置深化、布展总体规划、流线组织、内容单元的功能区域空间落实、空间总体风格设计、展项方案设计等,以上各专业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服务招标控制价10万元。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均须达到施工图深度,招标人不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均由本项目设计单位负责,并确保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2.5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或论证,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供全套服务项目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件。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以上时间不包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2.8招标内容为: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包含评审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为完成工程立项及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自投标截止当月(不含)向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本次中标和未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18时00分00秒送至或邮寄至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联系人:邹海君;联系电话:0515-83839668、13921826080)获取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6.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 联 系 人: 李刚联系电话:15195168310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联 系 人:邹海君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1392182608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裕中村十组
联系人:
李刚
电话:
1519516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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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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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海君
电话:
1392182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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