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槐泗镇绿化景观提升及节点工程槐泗镇相关绿化景观提升及节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刚0514-87880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0/0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4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槐泗镇相关绿化景观提升及节点工程 (项目名称) 槐泗镇相关绿化景观提升及节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槐泗镇相关绿化景观提升及节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邗发改投(2019)2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沿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槐泗镇相关绿化景观提升及节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槐泗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约30万平方

2.1.3合同估算价: 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3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 年 3 月15 日 竣工日期: 2020 年5月30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工程所有物资(苗木、配备设施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养护期:二年。

2.2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备案批文和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该项目景观绿化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等;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苗木、景观小品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铺装、绿化、土方水系、景观小品等室外所有配套项目的施工,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营业执照范围涵盖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或者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资格,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8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5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600万元或建设规模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1 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600万元或建设规模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1 月1 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额 3600万元或者建设规模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不需要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履约证明。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1月16日至2020年01月2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元 /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2月1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沿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 址: 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09

编: 225000 编: 225000

联 系 人: 吕先生 联 系 人: 陈刚、魏水苹

话: 话: 0514-87880356

真: 真: 0514-8788035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46324573@qq.com

2020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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