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一堤两路”—潇湘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含可研)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22202301030018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一堤两路”—潇湘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2202301030018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望城区
各潜在投标人:
“一堤两路”—潇湘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含可研)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1月21 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对投标人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澄清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荣誉奖项“投标人设计的项目(市政道路工程类)近5年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的计3分……”、2.2.4(2)服务团队评分标准-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的项目(市政道路工程类)近5年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的计3分……”中“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是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其中“市政道路工程类”是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如投标提供的获奖文件中无法分辨项目类型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仍无法体现项目类型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澄清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服务团队评分标准“其他主要人员(景观专业负责人)获奖情况”评分项修改为“其他专业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7项专业负责人)获奖”:
招标文件条款号
原招标文件条款
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设计团队招标)-2.2.4(2)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景观专业负责人)获奖情况
拟派景观专业负责人设计的项目近5年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园林景观设计奖的计3分,近3年获得过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风景园林设计奖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1项,最高计3分。
注:①拟派景观专业负责人在奖项中应担任专业负责人或以上职务;②近5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近3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有效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的时间或获奖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③同一工程获取两个以上(含本数)表彰和奖励的,按其所获最高奖项计分。
其他专业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7项专业负责人)获奖
拟派其他专业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7项专业负责人)设计的项目(市政道路工程类)近5年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的计1分,拟派其他专业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7项专业负责人)设计的项目(市政道路工程类)近3年获得过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的计0.5分。本项最高计3分。
注:①其他专业负责人指隧道专业负责人、桥梁专业负责人、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景观专业负责人;②近5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近3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有效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的时间或获奖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③同一工程获取两个以上(含本数)表彰和奖励的,按其所获最高奖项计分;④市政道路工程类是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如投标提供的获奖文件中无法分辨项目类型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仍无法体现项目类型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澄清3、投标文件格式目录调整为:一、投标函及投标函目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五、投标保证;六、服务费用清单;七、资格审查资料;八、设计团队情况说明和项目解读(设计团队招标);九、承诺书;十、其他资料。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文件P51“拟派景观专业负责人设计的项目近5年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园林景观设计奖的计3分,近3年获得过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风景园林设计奖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1项,最高计3分。”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快速化改建项目,应以道路、桥隧结构为重,将其他主要人员获奖仅独取景观专业负责人,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建议调整为所有其他专业负责人获奖均可。
问题2、招标文件第51页,“拟派景观专业负责人设计的项目近5年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园林景观设计奖的计3分,近3年获得过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风景园林设计奖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1项,最高计3分。”目前近5年仅有2019年一届国奖,其中优秀风景园林设计奖绝大部分为公园等独立景观项目,以公园类获奖项目考量道路工程改扩建及道路景观设计,存在偏颇,且分值与项目负责人获奖得分一致权重过大,建议删除该项加分条件。
问题3、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P51描述,“拟派景观专业负责人设计的项目近5年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园林景观设计奖的计3分,近3年获得过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风景园林设计奖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1项,最高计3分。”同时招标文件描述“本项目主要改造任务是通过对潇湘北路现状交通组织方式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拟采用平面交通组织优化、路口立体化改造,单个桥梁最长约1.2km,单跨最大跨径70m。结合区开发进度需求,实现道路快速高效、安全舒适通行的目的。”不应单独对景观负责人提高要求,项目为团队招标,建议修改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中近5年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获奖的计1分,近3年获得过省级勘察协会颁发的设计获奖的计0.5分,可考虑3项。
问题1-3答:已调整,详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2。
问题4、招标文件第110页,目录第二节之后的序号有误且章节目录与后续内容要求不匹配,同时与第27页中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答:已调整,详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3。以本次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调整后的投标文件格式的目录为准。
问题5、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P48描述,荣誉奖项中投标人设计的项目(市政道路工程类)与P49描述工程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描述不一致,建议明确。
答: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荣誉奖项中投标人设计的项目须是市政道路工程类,“市政道路工程类”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2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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