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投标剩余时间2天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虹旌【zc】2024028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邓俊琦1365500542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立虹189609913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虹旌【ZC】2024028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9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8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服务有效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第二章从业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774065511@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中路133号
联系方式:邓俊琦、13655005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联系方式:宋立虹、18960991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立虹
电 话: 18960991325
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虹旌【ZC】2024028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9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8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消防设施维护 | 2 | 270000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2 | 消防系统智慧消防物联网改造 | 1 | 20000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服务有效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第二章从业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774065511@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银行账号:406575649676 |
特别提示 |
购买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1、邮件购买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费用需公司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不接受私人账户汇入以上账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文件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文件费用”。 |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中路133号
联系方式:邓俊琦、13655005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联系方式:宋立虹、18960991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立虹
电 话: 189609913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