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4年神2-1水毁纠纷再审法律服务项目(二次)非招标选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bxs20240919-005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宜繁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4年神2-1水毁纠纷再审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选商编号: FZBXS20240919-0050
项目编号: 2024-CQ2-F128(二次)
选商方式: 谈判采购
项目概括: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等(以下简称采气二厂)与康某财产损失赔偿案件神木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4日作出(2022)陕0881民初58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为:被告第二采气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康某赔偿财产损失及评估费,合计906040 元;案件受理费23380元,由原告康某承担19300元,由被告第二采气厂负担4080 元。采气二厂不服本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申请二审法院依据事实改判或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并要求原告康某按照因果关系占比支付鉴定费94.9929万元。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7月23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4)陕08民终22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采气二厂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采气二厂拟对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通过再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穷尽法律途径减少损失。
项目单位: 第二采气厂
拟选承包商:
项目性质: 服务
项目分类: 其他
选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 ☑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 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联合体参加选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2资质要求:(1)“三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彩色扫描件。(2)服务商须已入围集团公司一级律师库或油田公司二级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附入围律师库的证明材料)
2.3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信誉要求:
2.4.1“三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
2.4.2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谈判)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三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2.5人员要求:“三商”指派2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必须满足律师执业五年以上且在近三年内(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谈判截止日)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劳动合同、律师执业证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承诺,时间以执业证书取得日期为准);本项目签约后不得随意变更拟派法律服务人员,确需变更的,需经甲方同意,且变更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拟派服务人员资历,无法满足以上条件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按照承包商考核制度对服务商进行处理(附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6服务商承诺:有无使用农民工请详细说明,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附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7其他要求:
2.7.1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为本企业自有员工证明(附身份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最少包含养老保险),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7.2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年龄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认可。
2.7.3“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24-10-08 至 2024-10-1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简述:
公告起止日期:
采购文件获取: 3.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谈判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报名)方式:在获取(报名)时间内,“三商”将“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付款转账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按格式要求填写内容清晰可见,如未按要求提供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报名资料格式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件)。 3.3报名资料接收邮箱:2158799449@qq.com; 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因谈判“三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过程中出现问题,标书费将不予退还,应自负其责。标书费交纳方式为网银、电汇、转账等方式,标书费个人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响应人的单位名称+标书费”(“公对公”转账只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 收款账户名称: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账号:611301096018010067579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庆支行。 3.5采购执行人(代理机构)在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及标书费用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三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3.6发票预计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推送至报名手机号码(每月24日至月底封账期间发票暂停开具,期限顺延),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3.7如本项目因报名不足、流标等原因需要再次组织谈判,所有潜在“三商”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再次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一般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注意事项: (1)“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须要递交word和PDF格式各1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要递交PDF格式。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7号(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执行人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三商”代表须为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三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谈判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7号(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谈判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同步发布。请各潜在“三商”及时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联系人:李小强 联系电话: 029-86977234 采购执行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联系人:李宜繁 联系电话:029-68320535 通知书、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报名审核电话 029-68320561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莉(企管)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组织形式: 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宜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68320535
其他:
创建时间: 2024-09-30 16:25:45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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