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天
金额
55.3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czb2024045
预算金额55.38万元
招标公司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915-2112316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丹152299920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0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2024045
项目名称: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3840.00元
最高限价:553840.00元
采购需求: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及采购所有内容。
标包1(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20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投标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创业大厦A座15楼
联系方式:0915-2112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2单元1A02室
联系方式:15229992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话:15229992012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0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2024045
项目名称: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3840.00元
最高限价:553840.00元
采购需求: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及采购所有内容。
标包1(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 | 公园中央小区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38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20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投标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创业大厦A座15楼
联系方式:0915-2112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2单元1A02室
联系方式:15229992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话:15229992012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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