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莲洲镇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红星村村内排水渠覆盖及涵洞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TW2024-24GC
项目名称:莲洲镇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红星村村内排水渠覆盖及涵洞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2,520.7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莲洲镇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红星村村内排水渠覆盖及涵洞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452,520.7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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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莲洲镇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红星村村内排水渠覆盖及涵洞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2,520.71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单位发出施工令开始 40 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莲洲镇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红星村村内排水渠覆盖及涵洞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工程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莲洲镇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红星村村内排水渠覆盖及涵洞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供应商应同时提供近三个月(从采购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②如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一级建造师必须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6)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泰来路319号
联系方式:0756-2788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联系方式:0756-6328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美芳
电 话:13825698286
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