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第十九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挂牌转让公告
(皖不动产储公告〔2023〕52号)
根据《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管理办法》规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决定以挂牌方式转让2023年第十九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节余指标有偿调剂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转让的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的转让方为宿松县人民政府,转让指标的总面积41.9000公顷(628.50亩),标的的基本信息及挂牌价情况见下表。
标的 编号 |
转让方 |
转让指标面积 |
地类、质量利用等别 |
转让起始价(万元/亩) |
增价幅度 (万元/亩) |
ZJG202319001 |
宿松县人民政府 |
41.9000公顷(628.50亩) |
其中:水田Ⅴ0.1214公顷(1.8210亩),旱地Ⅴ0.5837公顷(8.7555亩);水田Ⅵ0.3427公顷(5.1405亩),旱地Ⅵ3.4662公顷(51.9930亩);水田Ⅶ0.0601公顷(0.9015亩),旱地Ⅶ8.7261公顷(130.8915亩);水田Ⅷ0.1885公顷(2.8275亩),旱地Ⅷ10.7635公顷(161.4525亩);水田Ⅸ0.3148公顷(4.7220亩),旱地Ⅸ13.4186公顷(201.2790亩);水田Ⅹ0.0362公顷(0.5430亩),旱地Ⅹ2.4780公顷(37.1700亩);水田Ⅺ0.0213公顷(0.3195亩),旱地Ⅺ1.3789公顷(20.6835亩) |
45 |
0.5 |
合计 |
41.9000公顷(628.5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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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由合同约定。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除转让方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工作可由其所在地的同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2.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申请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①拟受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函;②竞买申请书;③同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如果是复印件,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4.竞买人资格须经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止;
报名地点: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5楼510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交口,安徽省地质资料馆)。
报名时,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申请材料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挂牌文件。
四、挂牌方式
本次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同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报价期限、地点
挂牌报价期限:2023年 12月12日9时起至2023年12月13日10时止;
挂牌报价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拍卖厅(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二楼)。
六、转让方财政专户为:
户 名:宿松县增减挂钩(退宅还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户行: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20010123170166600000011
七、公告期内如有其他事项变动,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联系人:方凡 张志发
联系电话:0551-66180301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