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5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0gl24sj32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2025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WH010GL24SJ3202
标段名称
2025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设计 
标段编号
WH010GL24SJ320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城泊大楼7楼
联系人及电话
毛迎澳0553-311532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层
联系人及电话
张佑富188553676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行业专业甲级 
费率(%)
82.4 
项目负责人
李强 
证书编号:093330052 
证书名称:职称证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加分业绩:(1)省道204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二级公路;(2)古神公路与古镇快线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一级公路;(3)荣乌高速乌海段巴音陶亥互通至G244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加分业绩:(1)省道 204 线根河至牙克石段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二级公路;(2)古神公路与古镇快线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一级公路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
费率(%)
83 
项目负责人
胡献文 
证书编号:闽G209-05185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G237济宁线德兴市境内泗洲至银城段一级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一级公路
加分业绩:(1)惠安县道309线石井至斗尾港拓宽改造工程(绿化、照明暨新后型至斗尾港改造),二级公路; (2)金寨县S331、S447古碑至大湾段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二级公路;(3)G237济宁线德兴市境内泗洲至银城段一级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一级公路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加分业绩:(1)惠安县道309线石井至斗尾港拓宽改造工程(绿化、照明暨新后型至斗尾港改造),二级公路; (2)金寨县S331、S447古碑至大湾段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二级公路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行业甲级  
费率(%)
80.75 
项目负责人
张胜平 
证书编号:W0792018100013A 
证书名称:正高级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加分业绩:(1)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2)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3)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加分业绩:(1)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2)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勘察设计,高速公路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 样本值单位: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国顺交通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基准价:82.40%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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