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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增值业务中心2020年挂机短信线下营销服务支撑比选项目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0-12-04 11:28:27 | |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增值业务中心的委托,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增值业务中心2020年挂机短信线下营销服务支撑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评选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BXT-2020-1041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增值业务中心2020年挂机短信线下营销服务支撑比选项目 二、中选人信息: 标包一:武汉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标包二:武汉澜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包三:南京品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标包四:福建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评审地点: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四楼404会议室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时段: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7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增值业务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系人:邵义、周旭 联系电话:17897111850 电子邮箱:shaoyi.gyl@chinaccs.cn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