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硝基高塔复合肥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2111-500231-07-02-9892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硝基高塔复合肥智能化升级改造设计与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垫江县工业园区砚台组团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采用安全、智能、节能、环保新技术,在不增加新产品、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将原20万吨/年高塔硝基复合肥生产线改造升级为智能化车间,以满足安全、环保、质量等标准规范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1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项目设计(含技术转让,基础设计与详细设计)。装置主要工序有:硝铵溶液二段蒸发、原料计量及配料工段、制浆造粒工段、物料输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与收料、成品处理(冷却筛分包膜)工段、成品储运包装码垛工段、粉尘尾气废水等环保系统、消防系统、安全系统。装置辅助设施有:仪表空气系统、循环水系统、变电所、配电所、DCS控制系统、安全仪表SIS系统。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工程设计(含改造实施方案,设计说明,设备布置图、设备订货条件图、管口方位图、土建施工图、管道布置图、管道轴测图、PID流程图、PFD流程图、电气仪表专业图等)。
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环保设施补充设计。
4).提供采购招标文件。
5).项目能评报告,满足HG/T 5047-2016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6).控制室、仪表室与配电室设计,满足《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规范要求。
7).消防设计,满足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要求。
8).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设计、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满足《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要求。
9).联锁停车系统与生产控制系统设计,SIS系统与DCS控制系统满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文要求。
10).装置的HAZOP分析与LOPA分析。
11).协助办理政府许可所需的材料支撑。
2.4.2 施工指导服务。负责施工过程中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派驻设计工代1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内容:
1).负责出具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2).参与改造过程中的施工指导、质量监管与验收。
3).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查。
2.4.3 开停车及试车组织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前期工艺设备技术改造,施工阶段、后期试车及投产运行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2).负责编写重要设备的单体试车方案及系统试生产方案。
3).提供与富源化工同类型的高塔复合肥装置,供富源化工员工为期1个月的现场培训与跟班学习(培训期间,参训员工食宿、薪酬、培训补贴等费用由富源化工全额承担)。
4).负责装置改造后的三查四定及试运行期间的生产组织工作,并完成装置的性能测试(试运行期间,技术服务单位至少派遣具有同类型装置生产管理2年以上经验的生产管理人员(或工艺工程师)1名与班长4名,跟班技术指导与班组管理6个月)。
5).装置试运行期限为6个月。试运行结束,且中标方完成装置的性能测试并达产达标后,方可交付富源化工。
2.5 服务期限
2.5.1在签订合作协议后7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并通过所有相关审查。
2.5.1.1改造实施方案设计: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本及相关图表;
2.5.1.2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与专篇):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概算;
2.5.1.3工艺技术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工艺技术设计,交付工艺技术设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PID流程图、土建施工图、订货条件图、物料及能量平衡图、逻辑控制图、逻辑描述、设备清单(包括利旧设备改造清单)、工艺描述、设备数据表、仪表数据表等);
2.5.1.4施工图设计及审查:7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定稿),协助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并报建委备案;
2.5.1.5施工配合服务:设计必须配合施工服务,至168小时性能考核合格为止。
2.5.2在签订合作协议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改造施工指导服务工作内容,并通过所有相关审查与验收。
2.5.3在完成改造并具备试生产条件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开停车及试车组织服务,完成综合性能测试,并通过所有相关审查与验收。
备注:须协助发包方完成各阶段专项论证及审查工作。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招标人: |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砚台大道100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1室 |
联系人: | 张晓东 | 联系人: | 罗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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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96695032 | 联系电话: | 023-6770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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