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开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应急演练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213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县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响应及高效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之间的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我局拟托相关供应商承接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应急演练项目,现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项目询价活动。
一、委托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应急演练项目,演练地点:保亭县内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1.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应急演练项目采取实地拍摄模拟演练的方式进行,并在演练拍摄后制作应急演练专辑短片,全程工作人员及设备产生费用由承接方负责。
2.拟以12万元为项目金额(含演练费用和税金),费用以实际报价结果据实结算。
四、工期:自中标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
五、资金来源: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六、项目需求
(一)演练方案:根据采购人要求,需制定演练方式、制定演练背景案例。策划并实施演练环节内容,要求演练内容新颖、合理。演练流程包含不限于事件发生与上报、先期处置与分析研判、应急响应与联动处置、舆情发生与应对、响应终止和后期处置等科目内容。
(二)人员保障:提供不少于15名演练执行人员,包括文案策划人员、前期拍摄人员、演练执行人员、信息技术人员、专业应急演练主持人、设施搭建人员保障。
(三)视频拍摄制作:根据演练特点,拍摄视频插片,插片根据科目内容逐一展示。要求视频高清。正式演练提供不少于4机位录制视频,后期制作成演练全流程演练示范片。
(四)组织实施:组织彩排、正演等工作,彩排不少于1次。
(五)现场保障:氛围设置:规划签到区、领导席、演练区、观摩区、控台区等区域设置。提供活动主题投屏、音响话筒设备、各类氛围标识、入场引导牌。
(六)演练设计:提供现场设计图,演练物料、演练主题设计。
(七)会务保障:会务配套服务(座席牌、来宾接待引座等基本会务服务。)提供会务礼仪服务。
七、评价方式: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上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中标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无效。中标结果通过电话形式告知中标单位。
八、结算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承接方提交项目合同及验收合同,我单位支付全部费用。
九、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应急演练指导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须知
1.材料提交: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方案、项目报价原件。上述文件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最高控制价。项目控制价为12万元,高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方需提供安装需要的材料样板及负责保修期内的产品质量问题。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
4.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地点:海南省保亭县保兴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
邮编:572300
项目联系人:张开峰
联系电话:83666315,18089801512。
附件:2024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综合评审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2024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综合评审表.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