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30
永州市零陵区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州市零陵区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交通运输局零交发(2017)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许准字[2017]146号文核准,项目业主永州市零陵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州市零陵区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3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3工期要求:工期为90天(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详见施工合同;
2.4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我省相关部门备案;
3.2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是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人员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3的最低资格要求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3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具体见附件1);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附件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
5.1 报名现场人员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到报名现场报名;
5.2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职称证、本人身份证;4、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提供项目部成员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6、湖南省外企业须我省相关部门备案证明;7、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与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一致)(类似工程要求见附件1);8、投标人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格式见附件5);以上所需资料的原件供报名现场查验及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报名申请人印章留存;上述资料不全时,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注:拟任项目部成员在报名成功后不得在投标文件中更换。
5.3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 年9月0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9月19日15:3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议并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仪式须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
户 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账 户:1910 0213 2920 0026 11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电话:0746-6223938。
11.附件
附件1: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附件2:信誉最低要求
附件3:项目经理和总工最低要求表
附件4:评标办法
附件5:投标人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格式)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零陵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南路392号
联系人:邓跃辉
电 话:158074717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
联系人:陆海波
联系电话:18974669061
附件1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招标工程类别 |
长度 (Km) |
资质要求 |
主要工程内容 |
业绩最低要求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波形护栏、减速带、交通标志牌安装和施工 |
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成功地独立完成两个50km及以上或单个业绩里程长度不低于80km的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内容须明确含有波形钢护栏、标志牌、防撞墙等施工内容)业绩,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 |
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分包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2、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招标工程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序号前2位进行评审。
4、投标人发布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的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符合招标公告附件2的规定。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具体日期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合同专用条款第18.3款规定。
7、业绩以合同结算价为准。合同结算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附件2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即利益相关企业)。 (16)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7)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18)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注:
1.第(11)、(12)、(13)、(16)项以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件3项目经理和总工最低要求表
职 位 |
职 称 |
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人员数量 |
项目经理 |
中级职称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总工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 |
/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附件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 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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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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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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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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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评 标 价:50分 其 他 因 素: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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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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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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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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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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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2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2分 |
内容齐全、充分考虑本工程地质条件和气候、环境因系、总体进度计划合理(原材料供应、含劳动力安排、施工节点控制等)、工程网络图和斜率图绘制正确,各施工工艺、工序说明详细、齐全、组织设计科学。视情况给予计1.2-2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分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清晰、施工方法先进、可行,并充分考虑本工程地质条件和气候、环境因素,能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对施工具有高度的指导性。视情况给予计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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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工期安排合理,明确提出保障工期的措施,且控制措施得当,对本工程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汛期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确保按时完工或提前完工可靠性高。视情况给予计1.2-2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8分 |
(1)质量管理方面的措施具体有效、有独创性、有明确管理目标,管理体系、组织措施功能完善,质量管理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技术、工艺上的措施针对消除质量通病、保证工程内在质量、提高外观质量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视情况给予1.2-2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波形钢护栏工程施工检验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计3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道路交通标志工程施工检验合格证书或,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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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1)、保证措施完善,制度健全、合理,责任落实。视情况给予计1.2-2分。 (2)、投标人获得最近一年市级级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计3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及官网查询网址打印页,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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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保证措施完善,制度健全、合理,责任落实。视情况给予计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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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保证措施完善,制度健全、合理,责任落实。视情况给予计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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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2分 |
保证措施制度健全、合理,责任落实。视情况给予计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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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评标价 |
5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1 E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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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其他因素 |
业绩 |
6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计2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下,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每增加完成单个项目业绩里程长度50km及以上的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工程内容含有波形护栏、混凝土护栏、标志牌等工程内容),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每个项目计2分,共计4分,加满为止。 所有施工业绩须提供原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以及在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业绩信息截图(提供网址),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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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 |
6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和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的计2分,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项目负责人获得由市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近一年认定的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称号加3分,最多计6分。(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及官网查询网址打印页,以及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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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13分 |
信誉等级得分表(10分): |
得分
信用等级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省级
5
3
2
市级
3
2
1
注:商务信誉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湖南省内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重合同守信用(誉)”或“守合同重信用(誉)”信用证书为准,否则不记分。(省级和市级不重复记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官方查询网址打印页或官方公示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记分)
投标人在2014-2017年期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级”证书且证书上经营类别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的计3分,提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查询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附件五 投标人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格式)
投标人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系 (投标人名称)拟派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于2017年 月 日对永州市零陵区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就现场踏勘情况承诺确认如下:
1、经现场踏勘,我方对该项目现场现状已充分了解。
2、经过充分考虑,我方愿意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保证若中标,不对场地现状提出异议,不以场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3、我方确认本项目书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方愿意遵守和执行本确认书的内容。
投标人(盖章):
现场踏勘人(项目经理):(签字)
踏勘日期:
招标人确认(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本确认书需提供原件两份,一份现场报名使用,一份须做进投标文件内。
2、现场踏勘时间:2017 年8月30日至 2017 年9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