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9号线FAS系统软件功能完善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9号线FAS系统软件功能完善
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9号线FAS系统软件功能完善工程
2.采购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对9号线FAS系统报警主机环形网络、FAS工作站监控软件、换乘站联动功能、气体灭火系统远程启停、FAS系统与综合监控接口、FAS系统与车辆火灾报警接口、FAS系统与信号系统接口、FAS工作站与电气火灾系统接口、FAS工作站与消防电源系统接口、报警主机程序修改完善等功能调试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采用包工包料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及调试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软件等费用。(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4.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玖拾柒万元整(小写:970,000.00)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条件: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企业;
(2)其他要求: 无 。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4)报名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谈;
(6)被列为黑名单或处于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冻结期内。
三、公告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接受咨询及报名。
四、报名
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需填写《竞争性谈判报名表》(详见附件二)并在公告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ycgjt@sy-metro.com),《竞争性谈判报名表》接收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于2023年8月29日11时前通过邮件形式向报名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供应商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情况进行确认。若未接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于2023年8月29日16时前拨打项目咨询电话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则视其已接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展谈判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024-22661076(刘工)
投诉受理电话:024-22661413
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9号线FAS系统软件功能完善工程
2.采购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对9号线FAS系统报警主机环形网络、FAS工作站监控软件、换乘站联动功能、气体灭火系统远程启停、FAS系统与综合监控接口、FAS系统与车辆火灾报警接口、FAS系统与信号系统接口、FAS工作站与电气火灾系统接口、FAS工作站与消防电源系统接口、报警主机程序修改完善等功能调试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采用包工包料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及调试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软件等费用。(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4.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玖拾柒万元整(小写:970,000.00)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条件: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企业;
(2)其他要求: 无 。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4)报名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谈;
(6)被列为黑名单或处于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冻结期内。
三、公告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接受咨询及报名。
四、报名
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需填写《竞争性谈判报名表》(详见附件二)并在公告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ycgjt@sy-metro.com),《竞争性谈判报名表》接收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于2023年8月29日11时前通过邮件形式向报名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供应商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情况进行确认。若未接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于2023年8月29日16时前拨打项目咨询电话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则视其已接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展谈判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024-22661076(刘工)
投诉受理电话:024-2266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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