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双鸭山市2022年度城市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13519.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czx2022-hlj-0539
预算金额13519.9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451-55639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3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8
公告正文

双鸭山市2022年度城市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码:DCZX2022-HLJ-05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鸭山市2022年度城市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发[2022]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市2022年度城市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改造:DN25-DN40 立管 8460 米,DN15 表前管 11280 米、DN15 表前阀 2820 个、燃气表(安防表)25737 套、DN15 切断阀 25737个、报警器探头 25737个、DN15-DN20 胶管 38605.5 米;室 外燃气管道改造:DN300-DN400 市政中压燃气管道 14.83 公里; DN150-DN300 市政低压燃气管道 34.49公里;DN80-DN200 庭院低压燃气管道 44.31 公里,共计 93.63 公里。室外燃气管道安全设施改造:燃气管道压力监控仪:1089套;燃气管井监控仪:71套;燃气管井监测仪:39套;燃气调压器监测仪:25套;落地箱:1160套;

2.4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施工、试运行管理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其中设计单位承担上述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涉及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施工单位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及施工图内所有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共441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施工部分估算额为13519.90万元,拟采用下浮费率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部分估算额为 92.805万元,拟采用下浮费率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提供2022年06月至2022年08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须提供2022年06月至2022年08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①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②按照黑建规范〔2020〕9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②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失信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1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08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8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69-4285016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469-4282298

招标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写字楼3号楼12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55639888(招标四部)

电子邮件:dclj007@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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