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分项价格表
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达到交付使用标准。
将货物按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由乙方免费供换。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项目由采购人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要求组织验收,成交人应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单位不签发验收单,并将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成交人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全面的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与支持,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项目完成后,乙方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培训:乙方负责培训采购人指定的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