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花湖机场公司】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公路数字化发展示范研究EZJCKY-1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天
金额
21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10gl-114007001
预算金额214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交投花湖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714-309172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房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EZJCKY-1标段公路数字化发展示范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10GL-1140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78号)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3〕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花湖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路数字化发展示范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石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项目起于鄂城区泽林镇陈桥村,接已建的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起点桩号K13+028,止于梁子湖区太和镇谢埠村,接拟建的武汉都市区环线江夏至梁子湖段,终点桩号K49+596.5(短链K20+000=K20+094.951),路线全长36.474km。
主线拟设桥梁14454.5m/37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大桥14259.5m/35座、中桥195m/2座;隧道3603.5m/2座,其中长隧道2751m/1座、中隧道852.5m/1座;互通式立交7处(陈桥枢纽、碧石渡、还地桥、临空经济区、保安枢纽、太和东、太和南枢纽)。
太和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起于太和镇新屋村,起点桩号LK0+000,止于金山店镇向阳村,与S257相接,终点桩号LK3+057.156,路线全长约3.057km。
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34m,分离式路基宽度1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太和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m。(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公路数字化发展示范研究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高速公路数字化发展路径研究;(2)编制鄂州机场高速二期数字化提升实施方案(含文本和规划图集);(3)编制湖北省高速公路数字化的技术指引;(4)在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得1项及以上软件著作权;申报不少于两项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相关奖项并力争获奖。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ZJCKY-1标段。
计划服务期:365日历天,其中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4-11-15。
合同估算价:214万元。
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365日历天,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从项目签订合同至该工程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花湖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大道39号108室
邮政编码:43600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14-3091720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 系 人:房先生、魏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36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网 址:www.bjztc.com
2024年10月12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6、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业绩,还应同时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3、“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合计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4、单个合同包含多项科研课题的,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均指已完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注:1、“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报价地址:http://ec.hbjttz.com
招标编号:HBSJ-202310GL-1140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78号)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3〕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花湖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路数字化发展示范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石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项目起于鄂城区泽林镇陈桥村,接已建的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起点桩号K13+028,止于梁子湖区太和镇谢埠村,接拟建的武汉都市区环线江夏至梁子湖段,终点桩号K49+596.5(短链K20+000=K20+094.951),路线全长36.474km。
主线拟设桥梁14454.5m/37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大桥14259.5m/35座、中桥195m/2座;隧道3603.5m/2座,其中长隧道2751m/1座、中隧道852.5m/1座;互通式立交7处(陈桥枢纽、碧石渡、还地桥、临空经济区、保安枢纽、太和东、太和南枢纽)。
太和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起于太和镇新屋村,起点桩号LK0+000,止于金山店镇向阳村,与S257相接,终点桩号LK3+057.156,路线全长约3.057km。
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34m,分离式路基宽度1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太和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m。(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公路数字化发展示范研究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高速公路数字化发展路径研究;(2)编制鄂州机场高速二期数字化提升实施方案(含文本和规划图集);(3)编制湖北省高速公路数字化的技术指引;(4)在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得1项及以上软件著作权;申报不少于两项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相关奖项并力争获奖。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ZJCKY-1标段。
计划服务期:365日历天,其中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4-11-15。
合同估算价:214万元。
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365日历天,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从项目签订合同至该工程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花湖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大道39号108室
邮政编码:43600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14-3091720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 系 人:房先生、魏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36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网 址:www.bjztc.com
2024年10月12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EZJCKY-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6、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EZJCKY-1 | 近8年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通规划(方案)或数字化相关的科研课题研究或咨询服务项目。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业绩,还应同时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3、“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合计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4、单个合同包含多项科研课题的,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 2、近8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通规划(方案)或数字化相关的科研课题研究或咨询服务工作。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均指已完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EZJCKY-1 |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1、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 |
4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6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一致。 | |
7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9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6)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 |
10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8年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通规划(方案)或数字化相关的科研课题研究或咨询服务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业绩,还应同时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4)“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5)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合计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6)单个合同包含多项科研课题的,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
11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 (2)近8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通规划(方案)或数字化相关的科研课题研究或咨询服务工作。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均指已完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结题报告或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 |
12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6)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 |
13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填写了服务期限,且填报的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5 | 质量目标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附录填写质量目标,且填写的质量目标不低于“工作质量达到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的规定。 | |
16 | 安全目标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附录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不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规定。 | |
17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 |
19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的报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总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
20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报价地址:http://ec.hbjttz.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