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湾跨海大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监理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zb00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彦0574-875855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2023ZB0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杭州湾跨海大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监理
2.2 项目建设地点:杭州湾跨海大桥
2.3 招标范围:为杭州湾跨海大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改造工程提供咨询服务,涉及系统硬件选型、设备标定、设备安装、硬件防护、系统组网、通讯、供电、系统研发、功能定位、系统维护、数据分析、应急管理、辅助决策等方面的过程把控和技术咨询服务。监理的施工项目分2个标段实施,其中I标段包括南航道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改造系统硬件安装、后期服务及监测系统开发等,II标段包括北航道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硬件安装、后期服务及监测数据按照标准接入系统软件。本项目为2个施工标段提供监理服务。
2.4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监理标段。
2.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项目施工工期、项目监理人员数量、专业及项目监理服务期根据业主要求确定。
2.6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8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9最高投标限价为:74万元,其中施工监理服务限价54万元,软件平台开发咨询限价20万元。(本项目合同施工造价约14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分别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及软件平台开发咨询最高投标限价(含)以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施工监理服务的费用为:单个项目工程监理费=单个项目施工建安工程费审计结算价×收费比例,收费比例=施工监理服务中标价/施工概算金额。收费比例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施工造价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用金额在3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该类项目定义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9日09:00至2023年5月15日23: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19日14:0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月19日14:00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
本项目开评标期间,授权代表人须保持通讯通畅、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www.nbjttz.com)上发布。
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慈溪市庵东镇虹桥大道1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35797089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陈彦、钱聪、毛宇兰
电话:0574-87585597、13780076186
传真:0574-87127713
监管单位: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办
联系人:徐志萍
联系电话:0574-63078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杭州湾跨海大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监理
2.2 项目建设地点:杭州湾跨海大桥
2.3 招标范围:为杭州湾跨海大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改造工程提供咨询服务,涉及系统硬件选型、设备标定、设备安装、硬件防护、系统组网、通讯、供电、系统研发、功能定位、系统维护、数据分析、应急管理、辅助决策等方面的过程把控和技术咨询服务。监理的施工项目分2个标段实施,其中I标段包括南航道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改造系统硬件安装、后期服务及监测系统开发等,II标段包括北航道桥结构健康与安全监测系统硬件安装、后期服务及监测数据按照标准接入系统软件。本项目为2个施工标段提供监理服务。
2.4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监理标段。
2.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项目施工工期、项目监理人员数量、专业及项目监理服务期根据业主要求确定。
2.6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8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9最高投标限价为:74万元,其中施工监理服务限价54万元,软件平台开发咨询限价20万元。(本项目合同施工造价约14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分别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及软件平台开发咨询最高投标限价(含)以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施工监理服务的费用为:单个项目工程监理费=单个项目施工建安工程费审计结算价×收费比例,收费比例=施工监理服务中标价/施工概算金额。收费比例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施工造价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用金额在3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该类项目定义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9日09:00至2023年5月15日23: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19日14:0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月19日14:00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
本项目开评标期间,授权代表人须保持通讯通畅、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www.nbjttz.com)上发布。
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慈溪市庵东镇虹桥大道1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35797089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陈彦、钱聪、毛宇兰
电话:0574-87585597、13780076186
传真:0574-87127713
监管单位: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办
联系人:徐志萍
联系电话:0574-6307800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