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4-2025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发展第一批物流支撑服务框架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A-2024-D-A09682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 2024-2025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发展第一批物流支撑服务框架采购。
1.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份额 |
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万元) |
预估金额(含6%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
服务地点 |
2024-2025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发展第一批物流支撑服务框架采购 |
份额一 |
1182 |
1252.92 |
深圳市 |
份额二 |
506 |
536.36 |
||
合计 |
1688 |
1789.28 |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服务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或合同金额结算完毕为止,以最先达到为准。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将予以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两年(2022年5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物流投递类项目的相关经验,总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以上业绩。
备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金额以及时间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至少配备6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其他成员不少于5名。
(1)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所有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须配备司机不少于8名,投递人员不少于30名;须罗列司机、投递人员名单列表(司机须附有效期内的驾驶证扫描件,投递人员须附身份证扫描件);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2辆机动车,自有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且行驶证须为参选单位企业;租赁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否则评委对该车辆不予认可。
(3)投标人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团队,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有关人员均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相关合作内容及涉及的客户资料、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标段投标。
4.2.3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0755-88992752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闵代道
联 系 人:朱安娜、赖礼荣、李大伟、马姗姗、孙婉超、王烁林(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联系人联系)
电 话:17727802315/19925286367
电子邮件:1713599075@qq.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0968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