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440606-04-01-304420
预算金额10305.7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精装修工程(二标段)(第2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1-11 19: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1-440606-04-01-304420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精装修工程(二标段)(第2次招标)

标段(包)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精装修工程(二标段)(第2次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顺德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按1490床标准进行建设,拟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项目按照两阶段进行规划,第一阶段规划总用地700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4921.93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10618.4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82270.9264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8318.091404万元、预备费约10029.450890万元。

招标内容

标段二本次招标范围为精装修工程图纸所包含的内容,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住院楼A栋、住院楼B栋(医疗专项中净化区域:如ICU区、手术室区、输血病理区、实验室区等装修已在招标图纸中明确非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此界面);

2)本次招标精装修天、地、墙做法详见图纸,有关精装修和土建总包、医疗专项、智能化等专业详见界面表(投标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此界面);

3)有关净化设备、空调设备、换热设备等区域和精装修区域的收口收边由精装修单位负责实施;

4)专业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装饰、给排水、电气照明、应急照明、二次机电(含深化图纸)、观景平台、风口、环境监测(按规范完成有害气体、放射性监测等);

5)按合同条款、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深化设计,配合BIM咨询单位完成施工BIM模型的创建和深化工作,精装修单位对BIM咨询单位给出的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详见本项目BIM实施方案;

6)成品保护:精装修单位在未移交全部装饰工程给医院前,所有已完装饰工程由精装修单位负责成品保护,包括不限于因保护不利而造成的修补、返工和再保护,直至交付医院全新装饰工程;

7)项目现场红线内无任何临时用地或空间可用作堆场和加工场等,精装修单位需自行解决材料、工具、人员的仓储、加工、制造、运输等,同时配合和服从现场总包有关垂直运输的调配和管理;

8)垃圾清运:精装垃圾由精装修单位负责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和运输,场地内因自身垃圾管理问题导致其它分包垃圾混合进来,由精装修单位负责兜底处理;

9)验收配合:精装修单位配合土建总包分阶段或分区域的消防验收、环评验收、电力调试、通风空调调试、弱电调试、渗水满水淋水实验等,保证相关过程验收或实验顺利进行;

10)精装修单位负责装修面层点位统一深化和交底,并配合其他专业分包进行开孔、开检修口、末端点位安装及以上作业的修部、收口等;

11)样板管理:对于已经确定的实物样板,至少保存两份在指定样板间,直至竣工验收结束后,包括不限于配合装修设计师选样,现场样板段施工等;

12)为达到图纸效果及验收要求的原有土建墙体、洞口、强弱电位置及管线的移位、封堵及门窗洞口的二次修补及多次修补而增加的工程量;

13)装修部分和外墙、幕墙、墙体、及其他分包工程装饰面等的收边收口工程;

14)所有施工材料涉及到防白蚁工程;所有材料均应达到消防验收要求;

15)发包人分包的其它专业工程的管理及配合工作,其它专业的统一协调管理;

16)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精装修单位委托专业的清洁公司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即开荒清洁)工作,并以医院接收为通过标准,此费用在总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计费用;

17)达到环保检测验收要求并负责请专业单位进行室内装修除甲醛处理等,此费用在总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计费用;

18)医院开办(含室内信号覆盖)及医疗设备安装:承包人必须清楚掌握医疗设备和开办的条件及施工关系,配合医院开办(含室内信号覆盖)前清理、预留、定位、破拆(如有)、恢复、收口等工作,此项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另外计价;

19)交付保洁白手套标准:工程师穿戴白色洁净手套,任意触摸装饰面层、地面、天花、家具、阴阳角等位置手套依旧洁白无尘。此项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另外计价;

20)施工场地狭小,充分考虑材料、设备等可能发生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所有的细目详见施工图纸,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所有的细目详见工程招标图纸及合同条款,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 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21)按照医院要求,完成诊室、护士站、标准病房等功能区域及公共区域样板段施工,并配合整改至各方认可。此项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另外计价。样板段施工完成并评审通过后需做好成品保护,并交钥匙给发包人,由发包人对样板段进行管理。

以上工程招标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招标澄清等其他文件,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招标范围。

注:精装修与医疗专项、智能化的界面等专业划分详见合同附件。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380  日历天,计划工期:  3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3月15日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清单预算价: 103057103.37 (元),最高投标限价: 91314717.82 (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请严格按照该通知相关要求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装饰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以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人社部门备案授权机构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互相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期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的公共建筑类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单独承担的同类业绩,若合同中包含多项内容,合同中需清晰反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若所提供同类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合同中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经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期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的公共建筑类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单独承担的同类业绩,若合同中包含多项内容,合同中需清晰反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若所提供同类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合同中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经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1日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09时30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招标人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科路与打石二路交汇处万科云设计公社B600

招标人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15026769159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3378640360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SD)WZ0011

2、招标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接收异议单位)

联系人:郭工

电话:1502676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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