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顺鑫大众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南顺鑫大众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日期:2023-12-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300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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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南顺鑫大众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顺鑫国际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51 |
挂牌价格 | 969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2-29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为保护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须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保密承诺函》(转让方处领取)、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材料、授权委托书。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人民币 50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4)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本方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本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的,即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标的企业全部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借款事项、担保事项等内容,并依据前述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受让要求北交所或转让方返还已支付的保证金及交易价款。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终止推进项目成交工作、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4)本方知悉并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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