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箱式物流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306.2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6.25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江199333163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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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22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2 09:00 |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箱式物流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箱式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以 《关于开展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81号)、《关于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22号)、《关于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59号)、《关于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宣武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总建筑面积157964.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982.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981.95平方米。 项目地点:启动区综合服务东部片区E01-06-05、E01-06-06地块。 采购估算:约1306.25万元。 2.2招标范围:箱式物流系统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配合、检验、试运行、培训、售后及与项目一期工程箱式物流系统软硬件相互兼容联动等相关技术服务。 交货期:计划供货周期 180 日历天,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要求调整。 交货地点:同项目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的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须为具备箱式物流系统供货及技术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③投标人须提供CMA认证的实验室出具的与本系统配套的防火窗或门或卷帘等的甲级防火性能检测报告。 3.1.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额在1000万元或20个站点数(含20个)及以上拟投标品牌的箱式物流系统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g.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h.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i.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j.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k.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l.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m.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n.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o.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p.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q.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s.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t.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v.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w.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x.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2至2023-09-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领秀城小区20号楼1单元1201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2 09:00 ,地点为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领秀城小区21号楼2单元50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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