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1线(通辽境内段)与京通铁路平改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道111线(通辽境内段)与京通铁路平改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一、经评审的投标人报价及排序
标段编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评审 得分 |
H4200004366003577001001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852,600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92.83 |
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
859,500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8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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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865,000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7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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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200004366003577001002 |
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95.12 |
锡林郭勒盟乾图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50,770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8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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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公路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50,700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81 |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及业绩:
国道111线(通辽境内段)与京通铁路平改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标段: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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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新春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咨登2720221219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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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
省道104博爱县许良镇唐庄至沁阳市山王庄镇廉坡段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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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姓名) |
吴盛伟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
S322潜江市拖市至总口段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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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的企业业绩 |
1、国道327与焦平高速交叉道路提升工程; 2、省道104博爱县许良镇唐庄至沁阳市山王庄镇廉坡段改造工程; 3、S322潜江市拖市至总口段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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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书后30日内完成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并提交初审稿;接到初审意见后1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报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根据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的审查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提交正式可研报告。(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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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2010年《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估算指标》的有关规定及其它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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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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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
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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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邵楠楠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咨登0620240727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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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
霍林郭勒市县道474五栋房至查格达段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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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姓名) |
周洋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
营口市老边区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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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的企业业绩 |
霍林郭勒市乡道007线通锡界至浑迪音公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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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书后30日内完成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并提交初审稿;接到初审意见后1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报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根据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的审查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提交正式可研报告。(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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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2010年《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估算指标》的有关规定及其它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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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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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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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魏兴华 |
职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咨登0320221209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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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
吉县外环路(国道209、309线吉县过境段改线)建设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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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姓名) |
史青翠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
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大同市广灵县大同市东纵脱贫攻坚路(二期)项目(可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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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的企业业绩 |
吉县外环路(国道209、309线吉县过境段改线)建设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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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书后30日内完成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并提交初审稿;接到初审意见后1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报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根据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的审查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提交正式可研报告。(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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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2010年《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估算指标》的有关规定及其它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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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国道111线(通辽境内段)与京通铁路平改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标段: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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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海鹰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咨登0520230516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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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
1、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编制; 2、S27线呼和浩特至东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G208土牧尔台至白音查干至集宁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国道512线G59呼北高速公路和林东出口至G209线连接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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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姓名) |
王华晟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
1、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编制; 2、S27线呼和浩特至东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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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的企业业绩 |
1、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编制; 2、S27线呼和浩特至东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G208土牧尔台至白音查干至集宁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国道512线G59呼北高速公路和林东出口至G209线连接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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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国道111线(通辽境内段)与京通铁路平改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标段: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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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行业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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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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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
锡林郭勒盟乾图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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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付静宜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咨登0520240619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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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
1、国道331线阿尔善宝拉格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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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姓名) |
吴梅玲 |
职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
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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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的企业业绩 |
1、国道331线阿尔善宝拉格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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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国道111线(通辽境内段)与京通铁路平改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标段: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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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行业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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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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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
呼伦贝尔市公路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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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振孝 |
职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咨登0520210900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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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出口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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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姓名) |
陈永平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出口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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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的企业业绩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出口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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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国道111线(通辽境内段)与京通铁路平改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标段: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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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行业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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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2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单位:通辽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75-8228965
邮 编:028000
投诉受理单位: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75-8230107
邮 编:028000
邮 箱 号:625345294@qq.com
招 标 代 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848388929
邮 编:010051
2024年8月8日